贵州保障能源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空间

2024.08.12 中国矿业报   

  规划建设9个能源资源基地和12个国家规划矿区,优化形成四个能源矿产勘查开发区域

  贵州省新闻办近日举行“推动贵州高质量发展实现新跨越”系列主题新闻发布会的第29场,介绍《贵州省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以下简称《规划》)的相关情况。《规划》深度对接贵州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四五”规划发展构想,综合统筹各部门“十四五”专项规划空间需求,全域全要素作出国土空间开发、保护、利用、修复的相关安排,为重大战略、重大工程、重大项目、重点产业落地实施提供了强有力的空间保障。

  据介绍,《规划》编制期间,贵州省自然资源厅会同省相关部门全面梳理近远期重大基础设施、重点产业发展、重要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等项目安排及空间需求,落实“六大产业基地”“富矿精开”等省级战略部署,为各类重大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提供规划依据、空间支撑和要素保障。

  围绕加快推进贵州省基础设施提档升级,高质量支撑“四化”建设,《规划》对贵州省重大区域设施支撑体系进行了系统梳理。在保障能矿资源开发利用空间方面,在毕节、六盘水、黔西南布局建设大型煤炭储配基地,打造西南地区煤炭保供中心。完善“西电东送”重要能源运输通道,保障“川气入黔”“渝气入黔”通道,推动“海气入黔”,预留跨省成品油管道通道。加强清洁能源布局,保障贵州西部百万千瓦级光伏基地建设,引导集中式风电布局,落实抽水蓄能项目空间保障。规划建设9个能源资源基地和12个国家规划矿区,优化形成四个能源矿产勘查开发区域。

  此外,根据国家相关政策要求,《规划》进一步明确了“三区三线”的管控措施。实行生态保护红线分级管控。生态保护红线内自然保护地核心保护区原则上禁止人为活动,其他区域禁止开发性、生产性建设活动,在符合法律法规前提下,除国家重大项目外,仅允许对生态功能不造成破坏的有限人为活动。严格城镇开发边界管理。城镇开发边界内,各类建设活动严格实施用途管制,实行“详细规划+规划许可”的管制方式,依法履行相关规划许可手续。城镇开发边界外不得进行城镇集中建设,不得规划建设各类开发区和产业园区,不得安排城镇居住用地。

  下一步,贵州省自然资源厅将不断健全完善贵州省国土空间规划体系,持续推进“多规合一”改革走深走实,为贵州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规划支撑和空间保障。  (钱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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