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10.22 中国矿业报
推动城乡规划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
《注册城乡规划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注册城乡规划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发布
◎ 本报记者 孙宇浩
自然资源部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近日联合发布新的《注册城乡规划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和《注册城乡规划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制度规定》《考试办法》),旨在进一步加强注册城乡规划师职业资格管理,推动规划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从而更好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多规合一”改革部署。
2018年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明确,将城乡规划管理职责整合进入自然资源部。机构改革以来,自然资源部持续聚焦注册城乡规划师职业资格管理,加快国土空间规划行业管理信息系统建设,推动注册城乡规划师考试、注册和继续教育改革,截至目前,会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已顺利组织6次全国注册城乡规划师考试,注册城乡规划师从2.9万余人增长至4.7万余人,成为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建设的重要专业技术力量,为注册城乡规划师制度完善打下良好的实践基础。
2023年以来,自然资源部会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深入调查研究,形成《制度规定》《考试办法》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各有关部门、规划编制单位、相关学(协)会、高校科研院所和专家学者及广大规划师大力支持,并就文件框架、重要举措等提出许多有价值的意见建议。两部门对各有关方面提出的意见和建议高度重视,能吸收尽量吸收,修改完善文件内容。此次印发的《制度规定》确定了注册城乡规划师职业资格管理的整体框架,规定了职业资格考试和注册城乡规划师注册、执业的总体要求,明确了注册城乡规划师的权利和义务;《考试办法》细化了注册城乡规划师职业资格考试的有关要求,规定了考试科目、考点设置、考试纪律、免考情形等内容。
据了解,《制度规定》《考试办法》重点把握以下起草原则:一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多规合一”改革部署。随着“五级三类”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建设纵深推进,相应改革注册城乡规划师职业资格管理相关制度,推动实现规划师个人成长与国土空间规划事业发展双赢。二是落实国务院优化营商环境、提高政府监管效能要求。依托全国国土空间规划行业管理信息系统,推进城乡规划编制单位资质、注册城乡规划师职业资格的统一管理;全面推行注册城乡规划师电子注册证照;完善注册城乡规划师考试、注册、继续教育、执业监管的全生命周期服务和管理。三是注重提升注册城乡规划师的荣誉感和使命感。优化注册城乡规划师注册服务,健全注册城乡规划师信誉档案,激发注册城乡规划师干事创业热情;推动建立规划成果的注册城乡规划师签字制度,更好发挥注册城乡规划师作用。
下一步,自然资源部将会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做好《制度规定》《考试办法》实施工作,抓紧开展注册城乡规划师职业资格考试大纲修订,优化注册城乡规划师注册和继续教育服务,健全注册城乡规划师信誉档案,提升注册城乡规划师服务管理水平,推动国土空间规划行业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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