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再生能源替代加速向前

2024.11.01 中国矿业报   

  ◎  本报记者 李晓娜

  2025年,全国可再生能源消费量达到11亿吨标煤以上;2030年,全国可再生能源消费量达到15亿吨标煤以上……这是10月30日六部门印发的《关于大力实施可再生能源替代行动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中进一步明确的长期发展目标。与之前相比,《指导意见》在可再生能源替代上,不再特定指向,而是提出了“坚持统筹谋划、安全替代;供需统筹、有序替代;协同融合、多元替代;科技引领、创新替代”。

  当前,可再生能源已成为我国能源供应的重要部分。数据显示,2023年我国可再生能源累计装机规模突破15亿千瓦大关,同比增长24.9%,占全国发电总装机比重51.9%;我国可再生能源发电量达2.95万亿千瓦时,同比增长8.3%,占全社会用电量的32%,超过欧盟27国全社会用电量的总和。

  促进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建设,推动形成绿色低碳的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必须着力提升可再生能源安全可靠替代能力。在可再生能源供给方面,除风电、水电等之外,《指导意见》提到,推动建立可再生能源与传统能源协同互补、梯级综合利用的供热体系。大力实施可再生能源替代行动,安全为先,必须正确处理传统能源和新能源“破”与“立”的关系,源网荷储一体推进,从而保障可再生能源安全可靠供应。

  同时,《指导意见》从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需求侧资源调控、电力系统调节等方面布局,着力提升可再生能源安全可靠替代能力。“强化工业、建筑、交通等重点领域电力需求侧管理,优化工艺和生产流程,以可中断负荷、可控负荷等方式参与电力系统调节。”“加强煤电机组灵活性改造,推动自备电厂主动参与调峰,优化煤电调度方式,合理确定调度顺序和调峰深度。”“加强新型储能技术攻关和多场景应用。”

  值得一提的是,可再生能源消费和利用空间也会进一步拓展。包括工业在内的重点领域可再生能源替代应用将加快推进。《指导意见》明确,科学引导工业向可再生能源富集、资源环境可承载地区有序转移,强化钢铁、有色、石化化工、建材、纺织、造纸等行业与可再生能源耦合发展。其中提到,提高短流程炼钢占比,在冶金、铸造、建材、日用玻璃、有色、化工等重点行业推广电锅炉、电窑炉、电加热等技术。在合成氨、合成甲醇、石化、钢铁等领域鼓励低碳氢规模化替代高碳氢,探索建设风光氢氨醇一体化基地。加快推动油气勘探开发与可再生能源融合发展,打造低碳零碳油气田。

  为加快试点应用、推进业态融合创新,《指导意见》提出,鼓励引导可再生能源设备更新升级和废旧设备设施循环利用。在钢铁、有色金属、石化化工和建材等领域推广低碳零碳生产工艺和工业流程再造技术应用。开展氢冶金和氢基化工技术推广应用。推动工业、交通、建筑、农业、林业等与可再生能源跨行业融合。

  此次《指导意见》也明确,协同推进可再生能源与工业、交通、建筑、农业农村等领域融合替代,经济高效推进发电、供热、制气、制氢多元发展和替代。因地制宜发展生物天然气和生物柴油、生物航煤等绿色燃料,积极有序发展可再生能源制氢。促进地热能资源合理高效利用,推动波浪能、潮流能、温差能等规模化利用。

  对于矿业行业而言,这其中既有挑战,又充满机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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