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产资源储量分类,这三个问题要重点把握

2020.04.30 自然资源部   

4月28日,自然资源部在北京举办矿产资源储量分类标准培训解读视频会,旨在贯彻落实自然资源部《关于推进矿产资源管理改革若干事项的意见(试行)》,保障矿产资源储量分类与管理改革要求顺利实施。

据悉,近期公布的《固体矿产资源储量分类》《油气矿产资源储量分类》两项国家标准将于5月1日起正式实施。(相关链接:两项国家标准发布,有关矿产资源储量分类)自然资源部在新标准组织编制过程中按照继承创新、简明实用、易于国际对比的原则,对固体矿产资源储量和油气矿产资源储量分类进行改革,最大化地降低社会认知和企业信息交易成本,实现与国际主流标准相对接,对科学掌握矿产资源家底、合理利用资源、维护国家和企业权益、服务企业资产管理等具有重要意义。

会上,有关专家分别就固体、油气储量分类标准主要内容、术语定义、类型划分和发布使用等进行讲解。自然资源部矿产资源保护监督司负责人强调,要进一步提高认识,矿产资源储量的科学分类是掌握国情矿情和有效管理的重要手段;要加强沟通协调;要重点把握几个问题:一是稳步推进储量评审备案与新标准实施相衔接,二是新标准实施前的备案文件继续有效,三是矿业权出让收益评估与新标准实施相衔接。

自然资源部有关司局、事业单位管理与相关人员,各省(区、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有关管理人员与技术支撑机构人员,中石油、中石化、中海油、中联煤、延长石油公司有关人员共1.6万余人参加了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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