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6.08 中国矿业报/首席记者 王琼杰
发展绿色矿业,是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促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举措。
四川省作为矿业大省,矿业经济在该省经济社会发展中有着举足轻重的地位。如何更好地发展绿色矿业,助力四川省完成打赢脱贫攻坚战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重任提供坚强的物质保障,无疑成为一个亟待破解的难题。《中国矿业报》记者近日就此问题专访了四川省社科联重点研究基地——四川矿产资源研究中心常务副主任李璞教授。
《中国矿业报》:当前我国经济转向高质量发展新阶段,四川省矿业该如何有所作为、有所突破?
李璞:矿产资源是发展之基、生产之要。四川是我国内陆矿产资源大省,已发现矿产136种,查明矿产资源储量的有82种,其中52种矿产的资源储量在全国居前5位,主要矿产品产量和消费量居全国前列,矿业经济已成为区域发展的重要动力。
现阶段,我国经济发展已由高速增长阶段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推动高质量发展,既给传统矿业转型升级提供了难得的历史机遇,也给传统矿业带来了严峻的现实考验。所以,如何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新形势下创新四川省矿业发展优势,加强矿业领域生态文明建设,加快矿业转型与绿色发展,培育和激发矿业新动能,使四川省矿业新形势下有新作为、新突破,成为一个亟待破解的难题。
四川省矿业经济要适应生态文明建设和高质量发展的新形势和新要求,实现高质量发展,就必须坚持矿业发展与绿水青山相结合,坚持绿色发展才能赢得矿业的可持续发展。
《中国矿业报》:只有坚持问题导向,找准症结所在,才能有的放矢。那么,当前四川省绿色矿业发展面临的问题和挑战主要有哪些?
李璞:近年来,四川省积极践行新发展理念,大力推进绿色矿业发展,取得了明显成效。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政策扶持效果不显。目前,四川省绿色矿业发展的政策多具有宏观指导意义,但相对缺乏微观具体的扶持政策。有关管理部门在推进绿色矿业发展示范区建设的配套政策方面相当重视,而在推进建设中仍存在矿业开发用地保障困难、工矿废弃地复垦利用政策激励不足、资源开发产业支持力度不够、建设资金缺口大等问题,急需具体的支持政策来解决。从政策需求和体系上看,绿色矿业发展相关政策还存在改进空间,有关绿色矿业发展政策缺乏明确的目标体系,导致相关措施、手段的指向性和层次性不够明确,政府服务职能发挥不足,绿色矿业相关公共产品供给不足。
二是规划发展指引不强。目前,四川省绿色矿业发展仍处于初期阶段。许多市县仅有矿产资源的总体规划,至于绿色矿业如何发展、如何建设绿色矿山尚不明朗,地方市州在绿色矿山建设上没有特点,对本地区绿色矿山建设的定位和认识不足,有关绿色矿业发展的清洁生产、环境修复,地方性的生态补偿等领域的战略指引和重点方向尚需完善明确。同时,创新能力较弱,主要任务与地方结合得不够具体,缺乏谋划和统筹规划,影响了矿业整体优势的发挥,使得四川省绿色矿业发展示范区建设的示范引领作用得不到有效发挥。
三是标准体系建设滞后。绿色矿山建设是绿色矿业发展非常重要的战略目标和着力点之一。尽管2018年自然资源部发布了非金属矿山、化工矿山等九大行业绿色矿山建设规范,从一定程度上缓解了绿色矿山建设标准匮乏的问题,有了具有较高指导意义的绿色矿山建设的规范性文件,但还缺乏更加符合四川省矿业发展实际的具体标准,在实施过程中很多还停留在宏观层面,许多指标与要求未进行细分,缺少具体的、系统的、有针对性的标准,使得要求与实际无法统一的情况经常出现,影响四川省绿色矿山建设工作的进一步推进。
四是人才要素供给不足。人才是绿色矿业发展的重要要素,四川省的矿产资源优势需要依靠具有专业水平的人才来发挥,航空物探、遥感、定向钻探等绿色勘查技术和高效适用、模块化等绿色勘查设备的研发设计,绿色矿山企业的规模化生产和先进技术的引进、研发都对人才有着极大的需求。然而,目前四川省矿业人才仍持续向该省其他行业及外省流失。同时,该省矿山企业较低的平均薪资水平和保守的晋升制度阻碍了外来人才的引进,长远人才培养计划的缺乏也限制了本地人才的进步。此外,地勘、采矿类行业的艰苦特性致使人才向其他行业转移,大部分流向薪资待遇和工作环境较好的高速公路、街道及桥梁建筑业。人才的相对匮乏使四川省矿业整体发展缺乏竞争力,绿色矿业技术创新能力不足。
《中国矿业报》:上下同心,其利断金。您认为要促进四川省绿色矿业发展,必须从哪几方面入手?
李璞:要推进四川矿业绿色发展,必须要凝聚共识,形成合力,多措并举,在政策、体制、机制等多方面共同发力。
一是加强四川省矿山环境保护法治建设。在现行法律、法规相关条款的基础上,紧密结合四川省各市州矿山地质环境的特点,有序推进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立改废”。加快建立绿色矿山的法规制度和政策导向,制定完善地方性法规、单行条例和政府规章,加快出台四川省矿山生态环境保护条例,加快修订《四川省地质环境管理条例》和《四川省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规划》,全面清理现行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中与推进绿色矿山发展不相适应的内容。完善地方标准体系,提高矿山行业环境准入门槛,制定四川省污染物排放标准及相关分析技术规范等。
二是完善区域绿色矿山治理规范技术标准。在开展矿山地质环境分类分区保护与治理研究的基础上,针对四川省不同地区、不同矿种实行差别化管理,制定不同政策、管理办法、技术规范和评价标准等,细化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的技术规则和尺度,建立健全分区域、分行业的绿色矿山标准体系,将建设绿色矿山的要求贯穿于矿山规划、设计、建设、运营、闭坑全过程,以利于更好地推进四川省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工作,更好地保障发展、保护资源和保护环境。
三是建立健全四川绿色矿业发展长效机制。按照“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引入市场机制,积极探索矿山生态环境恢复治理的新途径、新方式和新方法,出台鼓励社会资金进行矿山生态环境治理和土地复垦的政策,拓宽渠道解决矿山环境恢复治理资金。积极争取中央资金支持,设立四川省矿山环境污染防治专项资金,加大矿山污染治理投入力度,加大资金整合力度,统筹运用各类环保相关专项资金。推进四川矿山环境恢复治理基金制度,科学规定基金的收取标准,既要避免标准过低使基金制度流于形式,又要防止标准过高使基金制度无法执行,把矿山环境治理费用纳入成本。建设绿色金融体系,鼓励设立各类绿色发展基金,实行市场化运作。深化环境污染责任保险试点,建立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制度,加大对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力度。完善绿色矿业发展的价格、财税、投资等政策。开展矿山环境决策风险评估,建立政府、企业环境社会风险预防和化解机制,推进矿山生态问题防范化解。完善矿山环境信息公开制度,健全生态环境新闻发布机制,对重大矿山项目及问题及时主动公开,提高矿山行业的透明度。拓宽公众参与渠道,完善公众监督、举报反馈机制,建立矿山生态环境保护有奖投诉举报制度,培育、发展环保社会组织和志愿者队伍。
四是切实加大绿色矿业发展政策扶持力度。按照政府组织、部门协作、企业主体、公众参与、共同推进的原则,加快国家、省、市、县四级绿色矿山和绿色矿业发展示范区建设,着力打造布局合理、集约高效、生态优良、矿地和谐、区域经济良性发展的样板区。全面落实国家对绿色矿山的支持政策,完善配套地方性支持政策,在用地、用矿、盘活使用矿山环境治理恢复保证金、认定高新技术企业等方面对绿色矿山建设给予倾斜和支持。全面落实矿山接替资源勘查、资源综合利用、矿山环境保护、节能减排等相关优惠政策,逐步形成有利于绿色矿业发展的政策体系。
五是加强创新人才培养突破关键技术瓶颈。提高四川省矿产资源开发的环境保护和综合利用能力,大力支持矿业领域循环经济发展需要的科技人才培养和先进技术研发。提升矿业人才薪资水平,规范晋升制度,设立科研专项资金,对科研成果给予奖励,调动科研积极性。同时,注重人才引进,鼓励矿企在全国甚至世界范围内广纳贤才,对外来人才在住房上给予补贴,促进人才来源多元化。要加强人才培养,设立长期的人才培养计划,定期对从业人员进行专业培训,增强科研实力。促进企业与科研机构、高等院校进行合作,依托其科研资源进行尾矿利用研究、环保技术开发。寻求与国内其他先行省份合作,充分借鉴其绿色矿业发展经验,缩小技术差距。鼓励大型矿企单独设立研发中心,并建立创新成果有偿共享机制,为中小企业提供技术咨询与支持,提升行业整体创新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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