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地下水超采区监管站点选定

2020.07.30 中国矿业新闻网   

自然资源部中国地质调查局地质环境监测院地下水监测中心日前与水利部信息中心共同完成了全国地下水超采区监管站点的选点工作。

在系统分析多年积累的监测成果,并充分考虑水文地质条件、地下水动态特征等因素的前提下,环境监测院在全国地下水超采区范围内初步选定了1317个工程监测点作为治理监管的代表性站点,还提供了监测工程2018和2019年度水位整编数据作为监管基准值,精准有效支撑了全国地下水超采区治理监管工作。

为保障此项工作的连续性与时效性,环境监测院监测中心与水利部信息中心共同建立了监管站点监测数据共享平台,进一步优化了整编数据的共享频次,由每年交换一次提升至一季度交换一次,以支撑全国地下水超采区水位通报。下一步,环境监测院监测中心将在提高数据整编效率的基础上,逐步实现按月共享监测工程所有站点整编数据。□(薛瑶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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