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聚焦散煤污染“重点地区” 加快冬季空气污染治理

2020.09.04 中国煤炭网   

9月1日,黑龙江省政府新闻办举行新闻发布会,围绕污染防治攻坚战“百日会战”做专题发布。

发布会指出,治理冬季重污染天气首先要应对的就是“煤烟”污染。

近年来,黑龙江省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季节性、区域性大气污染问题仍未根本解决,特别是哈尔滨市、绥化市等地棚户区、城中村、城乡结合部冬季大量使用散煤,散煤燃烧没有任何污染治理措施,单位燃煤PM2.5排放量是电厂的15倍以上,污染严重。

统计分析,黑龙江省冬季煤炭消耗总量为7476万吨,污染物排放量为75.81万吨。其中,散煤消耗总量为956万吨,占总量的12.8%,但污染物排放量为43.28万吨,占总量的57.1%,也就是说占煤炭总量1/8的散煤,贡献了近6成的燃煤污染物排放量,成为影响空气质量的重要因素之一。

为了着力解决散煤污染问题,2020年8月7日,黑龙江省政府办公厅印发《黑龙江省散煤污染治理“三重一改”攻坚行动实施方案(2020-2022年)》,按照“减煤、替煤、洁煤、控煤”的整体思路,利用三年时间,突出抓好“两市两县两景区”,即哈尔滨市、绥化市、肇州县、肇源县、亚布力滑雪旅游度假区、雪乡旅游景区等重点地区散煤污染治理。坚持目标导向,聚焦解决冬季空气污染问题,明确到2022-2023年供暖期,哈尔滨市、绥化市PM2.5平均浓度分别从近3年最高值76和64微克/立方米下降至不超过50微克/立方米,年均值有望达标;重污染天数减少40%,分别控制在16天和14天之内。

在工程措施上,突出散煤的“减”、锅炉的“拆”、排放的“净”、冬季的“暖”。

大力削减散煤用量,安排棚户区、城中村、城乡结合部、商户、农村地区等5项散煤污染治理任务,哈尔滨市、绥化市削减棚户区散煤8.89万吨,利用秸秆固化燃料替代农村地区散煤15.41万吨。

加快拆并淘汰燃煤锅炉,安排淘汰10蒸吨以下、10-35蒸吨燃煤锅炉和升级改造35-65蒸吨燃煤锅炉等3项任务,哈尔滨市、绥化市全面淘汰每小时10蒸吨及以下燃煤锅炉,城市建成区每小时35蒸吨以下供热燃煤锅炉“清零”,每小时35-65蒸吨燃煤锅炉达到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要求。

全面提高超低排放水平,安排重点热源及燃煤大户超低排放、电力企业超超低排放、优化清洁能源布局等3项任务,哈尔滨城市建成区92台每小时65蒸吨及以上燃煤锅炉完成超低排放改造,哈尔滨、绥化城市建成区煤电机组超低排放改造任务“清零”。

着力优化供热结构,安排集中供热、智慧供暖、清洁供暖、生物质热电联产、建筑节能改造、老旧管网改造等6项任务,哈尔滨市、绥化市新增集中供热面积1970万平方米,新增生物质热电联产装机容量93.5万千瓦,完成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2139.34万平方米,改造老旧管网650.5公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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