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9.17 中国煤炭网
近日,四川省应急管理厅印发《四川省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考核定级实施细则(试行)》(以下简称《细则》),对四川省所有合法的生产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等级实行分级考核定级。
根据《细则》,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等级分为一级、二级、三级3个等次,所应达到标准分别为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考核加权得分及各部分得分均不低于90分、80分、70分,且不存在规定的相关情形。考核内容包括安全生产责任制及安全管理制度、安全风险分级管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等。
为推动煤矿持续保持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达标状态,《细则》还规定对取得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等级的煤矿加强动态监管。
县级应急管理局每年全覆盖检查一次,市级应急管理局全年抽查比率不低于30%,四川省应急管理厅全年抽查比率不低于10%。
(张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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