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10.14 中国矿业新闻网
日前,国家煤矿安监局印发《关于开展煤矿冲击地压防治专项监管监察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提出,决定开展冲击地压防治专项监管监察。
《通知》要求,此次检查由各省级煤矿安全监察局牵头,会同省级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开展。重点内容包括:冲击地压矿井的安全论证处置意见落实;冲击倾向性鉴定及危险性评价,重点检查矿井是否按规定开展了冲击地压矿井冲击倾向性鉴定、冲击危险性评价工作,鉴定是否满足国家标准要求,鉴定评价单位及负责人是否具备鉴定评价条件;生产能力管理;区域防冲措施落实;局部防冲措施落实;冲击危险性预测、监测、预警;加强支护措施;人员准入、限员管理及平行作业。
《通知》提出,此次检查工作要求包括:加强组织领导,统筹协调推进,督促煤矿企业开展自查自改,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行为,用好专项监管监察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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