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完善商业银行绩效评价办法 激励银行更好服务实体经济

2021.01.06 中国钢铁新闻网   

  新华财经北京1月4日电(记者 董道勇)财政部日前印发《商业银行绩效评价办法》(简称《办法》),对商业银行绩效评价指标及权重进行调整,旨在进一步发挥市场机制作用,激励商业银行更加有效贯彻落实国家宏观政策,更好服务微观经济、实体经济,为商业银行稳健运行、高质量发展和服务实体经济提供保障支撑。《办法》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专家表示,《办法》在评价导向上更加突出服务国家宏观战略、服务实体经济、服务微观经济等综合经济效益,引导银行行为与国家政策相一致。同时,更加突出高质量发展要求,在保证银行自身商业可持续性的同时,引导其提高价值创造能力,更好地服务实体经济。

  增加“服务国家发展目标和实体经济”指标  引导银行响应国家宏观政策

  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五中全会都进一步明确,我国已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要推动质量变革和效率变革。这就要求银行在追求规模增长的同时,更加注重发展质量与效益。据悉,现行商业银行绩效评价办法建立于2009年,2016年曾进行修订。但随着我国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现行商业银行绩效评价办法局限性逐渐凸显,有必要根据新形势需要进行修改完善,以适应当前党中央、国务院对金融工作的总体要求的需要,适应当前我国经济发展阶段的需要,保障银行信贷投放能力的需要。

  国家金融与发展实验室副主任曾刚表示,《办法》变化的核心在于指标及权重方面的调整。在指标方面,即在原来指标考核基础上增加了银行“服务国家发展目标和实体经济”的考核。

  “‘服务国家发展目标和实体经济’这个指标不是财务考核,也和银行的收益无关。这一指标增加了银行在商业回报以外的社会回报方面的考核要求。”曾刚表示,此前的考核指标主要关注的是银行财务方面和风险层面的表现。

  “原来的考核要求,从某种意义上讲,更追求的是商业上的回报。”曾刚表示,这在实践中也出现了一些问题,比如某些银行过度追求规模扩张,某些银行追求短期回报等等,长期看带来不少风险。

  2017年全国金融工作会议明确,金融要回归本源,服务实体经济。曾刚表示,《办法》实际上是把2017年金融工作会议所提出的对金融行业转变思路、转变发展方式的要求,以绩效考核的方式加以落地。《办法》将对银行业整体产生深远影响。

  财政部有关负责人表示,在评价导向上,《办法》更加突出服务国家宏观战略、服务实体经济、服务微观经济等综合经济效益。新增服务国家发展目标和实体经济评价维度,包括与当前国家对商业银行重点工作导向密切相关的业务指标,如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两增两控”考核指标、服务生态文明战略和服务战略性新兴产业指标,促进商业银行更加有效响应国家宏观政策。

  新四大考核指标各占25%  保证银行实现多目标平衡

  改革后,从指标体系看,将改革前的盈利能力、经营增长、资产质量、偿付能力四类指标,调整为服务国家发展目标和实体经济、发展质量、风险防控、经营效益四类,每类权重均为25%,兼顾了考核重点和平衡关系。各单项指标权重依据重要性和引导功能确定,可适时根据国家宏观政策、实体经济需求、金融发展趋势等进行动态调整。

  曾刚表示,把四个大类的指标权重完全均等化,有助于保证银行在多重目标之间更好的平衡,即在商业回报和社会责任之间的平衡;在短期回报与长期风险把控之间的平衡,有助于商业银行更加有效地贯彻国家宏观政策,更好地服务实体经济。

  “与此同时,新的《办法》仍然有银行在商业回报方面的考核指标,这样就能够使银行在实现商业的可持续性的同时,能够兼顾长期风险防控,实现稳健运行和高质量发展。”曾刚表示。

  此外,曾刚介绍,在发展质量、风险防控和经营效益上,改革后的指标跟原来指标都有对应的部分。在发展指标上,新的《办法》更加强调人均效率;在经营效益方面,增加了“分红上缴比例”指标,目的就是要使银行的盈利体现为国家作为股东的分红的增长。

  “从某种意义上讲,这一指标加强了银行未来分红的压力。”曾刚表示。

  财政部有关负责人表示,在评价理念上,《办法》更加突出高质量发展。建立发展质量评价维度,引入经济增加值、人均净利润、人均上缴利税等指标,引导银行加快转变发展方式,加大自主创新力度,提升投入产出效率和价值创造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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