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1.11 中国矿业新闻网
自然资源部办公厅近日发出通知,公布《自然资源调查监测标准体系(试行)》(以下简称《标准体系》),明确了《标准体系》包括通用、调查、监测、分析评价、成果及应用5大类、22小类等内容,以加快推进建立自然资源调查评价监测制度,加强自然资源调查评价监测工作。
《标准体系》明确,通用类标准规定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活动和成果所需的基础、通用标准,包含术语、分类、质量 3 个小类。调查类标准规定自然资源调查的内容指标、技术要求、方法流程等,包含基础调查、地下资源调查、地表基质调查等10个小类。监测类标准规定自然资源监测的技术要求和方法流程等,包含常规监测、专题监测、应急监测 3 个小类。分析评价类标准规定自然资源调查与监测成果统计、分析、评价的方法和内容,包含统计、分析、评价 3 个小类。成果及应用类标准规定自然资源调查监测成果的管理要求、每类成果应达到的指标要求、成果应用要求等,包括成果内容、成果管理、成果应用 3 个小类。
通知表示,《标准体系》作为标准化工作的顶层设计,贯穿自然资源调查监测工作的全生命周期。最新发布的版本涵盖了当前自然资源调查监测标准化工作主要内容,试行过程中,按自然资源标准化管理程序和要求,对《标准体系》已明确的标准,加快立项、研制、审查、报批等标准制修订进程;鼓励产学研用各领域积极参与,牵头重点领域和需求方向开展预研,已明确系列标准可进一步补充细化。随着自然资源管理需求和自然资源调查监测工作的不断开展,《标准体系》将持续动态更新和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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