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1.21 中国钢铁新闻网
2021年1月15日,印度商工部发布公告称,对原产于或进口自印度尼西亚的不锈钢卷板(FlatRolledProductsofStainlessSteel)作出反补贴肯定性终裁,建议对印度尼西亚涉案产品从2020年10月9日起征收反补贴税,税率为CIF(到岸价)的18.83%~24%。有效期为5年。本案主要涉及印度海关编码7219和7220项下的产品。生产剃须刀的刀片级钢、硬币坯(海关编码73269099)的不锈钢以及宽度大于1650毫米和厚度大于80毫米的不锈钢卷板不适用本案的反倾销措施。 2019年10月18日,印度商工部发布公告称,应印度国内企业JindalStainlessLimited、JindalStainless(Hisar)Limited、JindalStainlessSteelwayLimited以及印度不锈钢发展协会(IndianStainlessSteelDevelopmentAssociation)提交的联合申请,对原产于或进口自印度尼西亚的不锈钢卷板进行反补贴立案调查。2020年8月7日,印度对该案作出反补贴初裁。2020年10月9日,印度对原产于或进口自印度尼西亚的涉案产品征收临时反补贴税,税率为CIF(到岸价)的22.31%~24.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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