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2.03 中国矿业新闻网
自然资源部办公厅近日发出通知,就做好2020年度非油气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统计工作涉及的数据填报、底数确认、数据上报等有关事项加以明确。
通知称,为进一步提高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统计数据质量和报送时效,2021年,自然资源部启用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统计直报管理分析系统(以下简称直报系统)。
通知明确,数据原则上应由采矿权人通过直报系统填报,具体内容和要求见直报系统(网址http://kczykflytj.mnr.gov.cn)。对于采矿权人确实无法通过直报系统填报的,可由县(市)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组织录入。数据填报应做到一证(采矿许可证)一表。采矿权人在直报系统上完成数据填报后,应打印统计报表并加盖公章报所在地县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地方各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应将审核后的统计汇总表纸质件以正式公文报上一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
通知要求,各省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应抓紧审核直报系统内2020年度采矿权底数,并分解到相应的县(市)。采矿权底数包括3种情况:有效期内的采矿权、2020年内曾经有效的采矿权和正在办理延续手续的采矿权。对不能填报数据的采矿权,省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要逐个作出说明,原因包括已吊销、已依申请注销、已政策性关闭、已废止公告、采矿权主体灭失、重复数据以及涉及生态红线或保护地等。相关说明情况与审核后的数据一起于2021年3月底前通过系统报自然资源部。
通知强调,各省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应在2021年3月底前将审核后的电子数据通过直报系统报自然资源部,同时报送纸件。
此外,通知还提出重视统计工作、加强审查抽查、强化督促指导、开展核查通报等相关要求。为进一步提高统计数据的全面性、准确性、权威性和时效性,自然资源部将对各省(区、市)统计工作情况进行抽查核查,并对统计工作的整体情况进行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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