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2.08 中国矿业新闻网
自然资源部近日印发关于开展2021年高层次科技创新人才工程推荐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就基本要求、推荐范围、申报人员资格和名额等有关事项加以明确。
通知称,科技人才工程围绕自然资源“两统一”等职责使命要求,以在自然资源重大基础研究、技术研发和工程实施中持续培养造就高层次创新人才和青年科技人才队伍为任务,坚持以创新能力、质量、实效、贡献为人才评价导向,以解决国家重大需求、自然资源重大科技问题和实践难题作为首要遴选标准,注重人才选拔与国家重大科研任务承担、重大工程项目实施、科技创新平台建设等有机结合。遴选过程坚持畅通渠道、公平公正、严格守纪,保障入选人才质量水平。
通知明确,科技人才工程推荐主要面向自然资源系统一线科研人员,包括自然资源部所属单位和地方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所属单位科研人员,自然资源部有关共建高校、科技创新平台以及科教融合共建平台聘用的科研人员。各省(区、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和新疆建设兵团自然资源局负责组织所属单位、所在地共建高校和部科技创新平台依托单位推荐。中国地质调查局、派出机构组织所属单位推荐,部其他直属单位组织本单位推荐。不受理其他单位和个人报送的推荐材料。
通知强调,申报人员应具有中国国籍,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坚守科学精神和职业操守,品行端正,在自然资源系统从事科研一线工作,科技创新工作业绩突出、发展潜力大的科研人员可申报科技领军人才、科技创新团队、青年科技人才。要重点从承担地球系统科学理论基础研究,深地探测、深海探测、极地探测前沿技术攻关,以及自然资源调查监测、确权登记评估核算、国土空间优化管控、国土生态保护修复、绿色勘探开发利用、灾害监测预警防治、海洋观测预报与权益维护、计量质检技术与标准制定、自然资源信息化与地理信息、重大装备研制、自然资源战略决策咨询等科技创新领域推荐人才。
通知明确,高层次科技创新人才工程推荐工作采取单位推荐、专家推荐两种方式,符合申报条件的科研人员和团队可于2月25日后登录自然资源部高层次科技创新人才工程管理信息系统http://rcgc.mnr.gov.cn,按照要求填写申报信息。
{{panelTitl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