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3.05 中国矿业报/李 平
“恳请充分考虑青藏地区钢铁产业战略重要性和高原降效、原料条件差异,避免‘一刀切’,实事求是对青藏高海拔地区钢铁企业实行差异化政策。”正在北京出席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的全国人大代表、西部矿业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张永利呼吁。
青海特殊钢产业有着悠久历史和重要的战略地位。作为青藏区域仅有的一家特钢企业,西宁特殊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简称西钢集团)是国家“三线建设”时期为完善钢铁工业布局建设并至今保持独立运行的唯一特钢企业,经过近60年发展,西钢集团拥有高海拔地区钢铁生产的独特技术人才优势和装备优势,为国家军事工业、铁路、石油机械、汽车等行业的发展提供了大量优质特钢材料,为国家安全和青海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突出贡献。
青海保持适度钢铁规模的必要性
张永利认为,青海省保持适度钢铁规模是落实“治国必治边、治边先稳藏”的重要举措。青海省是除西藏以外最大的藏族聚居区,全国10个藏族自治州有6个在青海,青海省也是西藏的大后方,“稳藏固疆” 战略地位非常突出。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做好西藏工作,必须坚持依法治藏、富民兴藏、长期建藏、凝聚人心、夯实基础的重要原则;要围绕川藏铁路建设等项目,推动建设一批重大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更多团结线、幸福路。
青藏两省区“十四五”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建议提出,现代化建设的主攻方向和突破口是加强新型基础设施、新型城镇化和交通、水利等重大工程“两新一重”建设,这些项目实施必将增加钢材需求,青海保持适度钢铁规模能够就近满足区域内重点国防工程、重点基建项目需求,降低重大工程投资,是落实稳藏固疆战略的重要举措。
“青海保持适度钢铁规模是青藏地区社会经济发展的客观需要。”张永利列举了青海省和西藏自治区的钢铁消费情况,青藏两省区年消费钢铁产品580万吨,而本省企业投放量不足100万吨/年,弱化了钢铁产业链延伸、钢铁产品规模化生产对经济发展的带动作用。
“青海省和西藏自治区同属于经济欠发达地区,钢铁工业是资本密集、劳动力密集产业,经济带动作用大。并且,青藏区域内可开发的铁矿资源能够满足本区域钢铁产业原料需求,仅格尔木地区已详查查明储量2.3亿吨铁矿石,可有效减轻铁矿石对外依存度。”在张永利看来,青海省保持适度钢铁规模,对将资源优势转化为经济优势,加快落后地区经济发展,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有着重要意义。
“青海省保持适度钢铁规模是发挥清洁能源优势构建新发展格局的必然要求。”张永利表示,“十三五”以来,青海省加大国家重要新型能源产业基地建设,清洁能源(水电、光伏、风电)装机达到3638万千瓦,位居全国前列。但是,青海工业相对落后,本地电力消耗有限,不得不加大直流外送能力建设,仅2020年外送电30亿千瓦时,增加了能源输送成本。青海省保持适度钢铁规模可就近增加清洁能源消耗,进一步畅通新型能源省内充分利用的区域内部循环,实现绿色发展。
张永利认为,青海省保持适度钢铁规模不会对全国钢铁产能过剩产生影响。经过2016年至2018年化解钢铁过剩产能攻坚,全国钢铁产量稳定在10亿吨左右,基本步入良性循环。但是在青藏两省区195万平方公里占国土面积20.3%的区域内,只有目前不足300万吨的钢铁产能。并且,青藏高原市场距内地较远、相对落后,根据资源和市场条件,在确保绿色高质量的前提下,保持适度规模钢铁产业,不会对全国产能造成影响。
青海钢铁工业发展制约因素
张永利坦言,目前青海钢铁工业发展有两大制约因素:一是城中钢厂环保压力制约青海省钢铁产业发展。青海省钢铁行业仅有西钢集团一家特钢企业。西钢集团在经济发展的大潮中,逐步发展成为西部地区唯一的、独立的、最大的特殊钢生产基地。但是,西钢生产厂区地处青海省省会城市西宁,位于西宁主城区的西大门,距西宁市老城区中心、多巴新城中心的直线距离均为 10 公里左右,距海湖新区直线距离为4公里左右,位于城市发展主轴线上,是西宁城市建设“西扩、南活、北控、 东延、中疏”的战略腹地,已成为城中钢厂。随着环保要求不断提高,需要25亿元以上巨额环保投资及持续维护投入,即使进一步投入依然影响西宁市高原美丽城镇建设。
二是远离原料产地使得钢铁企业原料采购成本居高不下。钢铁工业布局的基本原则是靠近原料供应地以降低原料成本,近年来国内钢铁企业绝大部分布局在沿海沿江地区,就是利用海外铁矿的强大供应能力。青海柴达木盆地具有丰富铁矿资源,能够满足青海省适度钢铁规模需求。但是,西钢集团是三线建设企业,目前生产区距柴达木盆地核心城市格尔木市800公里,距离港口约1900公里,长距离原料倒运致使其采购成本远高于同类企业,这是制约青海省钢铁工业高质量发展的根本原因。
“为了化解上述问题,只有实施生态搬迁,将西钢集团现有生产区搬迁至靠近资源地的格尔木工业园区、甘河工业园区,是解决环保问题、实现高质量发展的唯一可行路径。”张永利介绍,西钢集团实施生态搬迁已经过了青海省相关部门和企业共同长期论证,但目前存在产能政策限制。
首先,工业和信息化部于2020年12月23日对《关于推动钢铁工业高质量发展指导意见》公开征求意见,指出“对于确有必要新选址建设的钢铁冶炼项目,必须按照钢铁行业最先进工艺装备水平和最领先指标建设,研究明确沿海地区、非沿海地区新建高炉-转炉长流程、电弧炉短流程项目规模要求。”据了解,按此指导意见,国家发改委对钢铁新建项目备案提出了明确要求:非沿海地区新建高炉-转炉长流程项目规模为1000万吨以上、电弧炉短流程项目规模为200万吨以上。
张永利表示,如果此备案办法正式下发,青海省当地资源保证能力和市场需求无法支撑1000万吨规模钢铁产业发展,与保持适度钢铁规模的原则不相符,西钢集团生态搬迁项目将无法备案。
其次,2020年12月16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对《钢铁行业产能置换实施办法》公开征求意见,对原产能置换办法做了重大调整,主要是大气污染防治非重点区域冶炼产能实施1.25:1的减量置换,退出产能以2016年各省报国务院备案的设备底单中的产能数量确定。
张永利认为,如果此办法正式实施,青海省钢铁产业规模将进一步压减,西钢集团生态搬迁的工装选型将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的限制类装备相悖,市场竞争力将进一步削弱。
建请对青藏地区钢企实行差异化政策
鉴于青藏高海拔地区特殊的现实情况,张永利呼吁,国家相关部门应充分考虑青藏地区钢铁产业战略重要性和高原降效、原料条件差异,避免“一刀切”,实事求是对青藏高海拔地区钢铁企业实行差异化政策。
一是恳请工业和信息化部支持青海省西钢集团实施生态搬迁,在产能方面支持青海省保持适度钢铁规模(200万吨-300万吨),对西钢集团生态搬迁项目按照等量置换并考虑高原降效予以测算产能。
二是恳请国家发改委支持青海省西钢集团实施异地生态搬迁,支持青海省保持适度钢铁规模(200万吨-300万吨),项目备案不做硬性规模要求,在装备配置方面,允许备案建设适合青藏高海拔地区气候、原料条件的装备。
“高海拔地区自然条件、原料条件限制了冶炼装备选型和产能发挥。”张永利说。之所以发出上述恳求,张永利列举了两个方面的原因:
一方面,青藏高海拔地区冶炼装备高原降效明显,低温低压、空气稀薄造成所有热机设备如高炉热风系统、各类风机等热机效率降低,降幅35%以上,根据青海省《关于发布青海省各地区定额机械费调整系数的通知》(青建工[2011]381号),格尔木地区机械降效系数为1.35。
另一方面,青藏区域原料条件无法保障大高炉稳产顺行。青藏区域内铁矿资源普遍为难选矿,铁精粉平均品位偏低,入炉品位只能保证在55%~56%之间。并且,青藏区域焦炭只能达到二级冶金焦的技术指标,经专家论证1200立方米以上容积高炉难以稳定运行,无法实现经济高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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