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利国利民——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情况发布会走笔

2021.05.18   

本报记者 吴启华

根据中央统一部署,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工作目前正在展开。国务院新闻办公室5月18日举行新闻发布会,请国家减灾委员会秘书长、国务院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郑国光,国务院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应急管理部风险监测和综合减灾司司长陈胜,自然资源部地质勘查管理司司长于海峰,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司司长曲琦,中国气象局减灾与公共服务司司长王志华,国务院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技术组常务副组长、北京师范大学国家安全与应急管理学院教授汪明介绍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情况,并答记者问。

发布会现场  本报记者  吴启华  摄

2018年10月10日,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中央财经委第三次会议,专题研究提高自然灾害防治能力,将实施“灾害风险调查和重点隐患排查工程”作为提高自然灾害防治能力“九项重点工程”的第一项。经李克强总理批准,国务院决定于2020年至2022年开展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成立了由国务院领导同志任组长的普查工作领导小组,全面组织领导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工作。

普查主要目标及进展

据郑国光介绍,这次普查的主要目标是——

一要摸清自然灾害风险底数。全面获取全国地震灾害、地质灾害、气象灾害、水旱灾害、海洋灾害、森林草原火灾等六大类22种灾害致灾信息,以及人口、经济、房屋、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系统、三次产业等重要承灾体信息,掌握历史灾害信息,查明区域综合减灾能力。

二要把握自然灾害风险规律。客观认识当前全国和各地区致灾风险水平、承灾体脆弱性水平、灾害综合风险水平、综合减灾能力和区域多灾种特征,提出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防治区划和防治建议。

三要构建自然灾害风险防治的技术支撑体系。建立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调查评估指标体系,形成分区域、分类型的国家自然灾害综合风险基础数据库,健全风险评估与灾害防治区划等技术方法体系,形成适应我国国情的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工作制度体系。普查成果将为我国开展自然灾害应急处置(包括应急指挥、救援协调、预案管理、监测预警、物资调配、灾情评估等)、自然灾害综合防治、综合灾害风险防范、自然灾害保险等提供基础科技支撑,也将为我国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科学布局和功能区划、防范化解重大灾害风险提供重要科学依据,更好地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国家安全。

普查工作按照“全国统一领导、部门分工协作、地方分级负责、各方共同参与”的原则组织实施,分为普查前期准备、试点“大会战”、全国试点、全面展开等阶段,并按照“边普查、边应用、边见效”的要求,加强普查数据和成果的应用。经过各方面共同努力,普查工作取得了积极进展:一是各地各部门加强组织领导,形成了普查工作体系。二是完成了普查技术规范等制修订工作,形成了普查技术体系。三是探索形成了普查组织实施模式和普查队伍。

“当然我们也看到,各地普查工作进展不平衡,对普查工作重要性、目标任务和工作要求等认识,以及实施保障和技术支撑等还有不到位问题。”郑国光表示,2021年是普查工作关键的一年,将巩固普查试点成果,全面开展全国普查工作,汇总形成全国自然灾害风险调查数据集,为全面开展灾害风险评估与区划工作打好基础。同时,开展普查成果应用,更好服务于地方经济社会发展,以优异成绩庆祝建党100周年。

地质灾害是普查内容之一

我国是世界上受地质灾害威胁最严重的国家之一,地质灾害分布广、危害大。

据于海峰介绍,为有效防范地质灾害风险,自然资源部建立了服务于长期部署、中期防范和短期应对的预测预报预警工作机制,制作了年度、季度、月度以及未来72小时、24小时等预报预警等产品,并和中国气象局合作,特别是在深化市县这一尺度的气象预警上取得了良好效果。遇到极端气象条件时,启动加密预警,主动开展地质灾害的风险研判。

针对高风险地区和高风险时段,自然资源部加强指挥调度,就地质灾害防范工作作出针对性安排。一是充分利用空天地综合遥感等先进技术,加大重大基础地质调查,努力解决好“隐患在哪里”的问题。二是对滑坡体地质结构开展精细化调查和勘察,重点解决“滑坡体结构是什么”的问题,为准确放置滑坡预警仪等监测预警设备提供依据。三是构建“人防+技防”并重的地质灾害群专结合监测预警工作机制,最大限度的对滑坡体等地质灾害隐患可能成灾的时间进行研判,及早预警。四是区分轻重缓急,分步实施工程治理和避让搬迁,消除或减轻风险隐患。五是组建了66名国家级专家队伍,在汛期分省驻守,加强汛期技术指导,并根据风险研判结果,及时启动响应,派出专家应急组,开展应急处置、技术指导工作。

关于此次普查,于海峰表示,自然资源部高度重视地质灾害风险普查工作,部主要负责同志亲自部署,亲自推动。由主要负责同志担任组长的部地质灾害防治领导小组负责全国地质灾害风险普查工作的组织领导,设在部相关司局的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地质灾害风险普查日常协调联络工作,统筹推进全国地质灾害风险普查工作。

地质灾害风险普查的主要目标是掌握我国地质灾害隐患风险底数,为后续更加深入开展地质灾害防灾减灾工作奠定坚实基础。“与以往地质灾害调查工作相比,本次地质灾害风险普查进一步突出‘从注重灾后救助向注重灾前预防转变、从减少灾害损失向减轻灾害风险转变’的工作理念,重在关注地质灾害对人民生命财产所造成的风险调查和评估。”于海峰说。

地质灾害风险普查的主要内容是开展地质灾害及其隐患调查,评估地质灾害隐患的风险等级。在调查的基础上,将区域按照极高、高、中和低四个等级划分为地质灾害风险区;在风险区划的基础上综合考虑地质灾害防灾减灾需求,按照防治工作的轻重缓急,将区域划分为一般防治区、次重点防治区和重点防治区,并针对性地提出防治措施建议,最终形成全国-省-市-县四级动态更新的崩塌、滑坡、泥石流地质灾害数据库,编制四级地质灾害风险区划和防治区划,为各级政府开展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提供地质灾害风险信息和科学决策依据。

“截至目前,全国部署开展的地质灾害风险普查试点县的工作已经基本完成,为后续全面开展地质灾害风险普查工作探索了可复制、可推广的技术路径和组织方法体系。”于海峰表示,下一步,自然资源部将按照国务院普查办的统一要求,指导完成全国1000多个重点易发县(市)的地质灾害风险普查工作,为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工作提供有力支撑。

普查质量如何保障

数据质量是普查工作的生命线,本次普查有哪些具体举措来保障普查数据的质量?

陈胜表示,数据质量是普查工作的生命线。国务院普查办为保障普查数据质量,加强以下四方面的工作: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形成由国务院普查办统筹研究,各行业部门作为本行业普查数据质量责任单位,地方政府作为本地区普查数据质量主体责任单位,地方各级普查办认真组织实施,社会各界力量积极参与,形成保障普查数据质量的合力。

二是加强技术指导,实行全过程数据质量控制。各行业制定各自质检核查办法,普查办制定综合性审查规范,形成了数十套质量控制内容、技术标准规范和方法要求。同时,在普查软件系统中设计开发了质检功能和工具,软件自动核查,减少人为干预。

三是加强分级负责,建立国家、省、市、县分类分级质量管理体系,普查数据成果按照县级自检、市级核检、省级抽检、国家级核查的四级质检制度,各级普查机构都有义务核查下一级普查机构提交的普查数据成果,确保普查数据质量。

四是加强执纪问责,建立健全普查数据质量追溯和问责机制,各级普查机构将对普查工作中违法违纪行为进行查处和通报曝光,坚决杜绝人为干预普查工作的现象。

此外,汪明表示,针对普查技术性强、专业性高这一突出特点,国务院普查办专门成立了由多个部门派出专家组成的技术组,统筹做好技术工作。一是加强普查的顶层设计,保证普查的科学性。二是形成较为完整的技术规范体系和软件系统平台。三是加强普查成果应用的研究。

郑国光表示,5月下旬,国务院第一次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领导小组将召开全国电视电话会议,对全面开展全国普查工作进行动员部署。今年年底要完成全国范围内的调查任务和122个试点县的风险评估与区划工作。明年上半年,要组织行业部门、各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普查办完成单灾种的风险评估和风险区划工作。同时组织开展综合风险评估和区划。明年下半年,在国家层面开展分区域、分类型综合性的灾害风险评估和区划,形成全国尺度和跨省尺度的自然灾害综合防治区划,对普查工作进行总结,形成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基础数据库,形成一整套成果,使灾害综合风险调查、评估、区划等各项工作常态化、制度化,做到及时动态更新,持续发挥普查成果的应用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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