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加快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

2021.09.28 中国矿业报   

  ◎  本报记者 刘晓慧

  内蒙古自治区政府近日发布通知,就加快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出具体措施。

  通知提出,要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生产体系。推进工业绿色升级。重点对钢铁、电解铝等高耗能行业重点用能企业实施节能改造;在钢铁、煤化工等高耗水行业全面实施工业节水改造;在钢铁、焦化等高排放行业实施超低排放技术改造。推行产品绿色设计,构建高效、清洁、低碳、循环的绿色制造体系。大力发展再制造产业,推动产业链向下游延伸、价值链向中高端攀升,引领工业绿色发展。建设资源综合利用基地,深入推进乌海市大宗固废综合利用基地和托克托、乌拉特前旗工业资源综合利用基地建设,促进工业固废综合利用。选择有基础、有潜力、产业集聚和示范效应明显的地区,合理布局、突出特色,加强体制机制和运行管理模式创新,积极争取列入国家大宗固废综合利用示范基地和骨干企业试点范围。全面推行清洁生产,依法在“双超双有高耗能”行业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引导企业自愿开展清洁生产审核。继续深化“散乱污”工业企业排查整治,推进自治区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加强工业生产环节危险废物管理,完善危险废物全过程动态环境监管体系。

  通知指出,要加快基础设施绿色升级。推动能源体系绿色低碳转型。落实能源消费、水资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要求。坚决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推进风光等可再生能源高比例发展,重点建设包头、乌兰察布、鄂尔多斯、巴彦淖尔、阿拉善等千万千瓦级风电基地,推进“光伏+生态治理”“光伏+生态修复”项目和基地建设,加快新能源分布式开发利用。加快大容量储能技术研发推广。促进燃煤清洁高效开发转化利用,严控新增煤电装机容量,淘汰落后煤电机组,转为应急备用和调峰电源,等容量建设大容量、高参数先进机组。积极发展清洁热电联产集中供暖,清洁取暖代替边远地区供热小机组。提高能源输配效率。在保障存量通道外送电力、电量稳定供应基础上,提升外送电量中清洁能源比重,探索建设纯清洁能源外送通道。加快天然气基础设施互联互通。重点推进碳捕集、利用与封存关键技术突破,推动火电、化工、冶金等行业和地质条件适合地区开展近零碳排放试点示范,并在技术成熟的基础上实现二氧化碳捕集、利用和封存技术的集群化、产业化。

  通知提出,要构建市场导向的绿色技术创新体系。围绕节能环保、清洁能源、污染防治、资源综合利用、碳捕集封存利用、大规模储能、氢能、生态系统碳汇等领域,组织实施一批科技重大专项,集成示范先进技术成果。加速科技成果转化。同时,完善法规政策体系。加大财税扶持力度。继续利用财政资金和预算内投资,支持环境基础设施补短板强弱项、绿色环保产业发展、能源高效利用、资源循环利用等。积极做好能源矿产、金属矿产、非金属矿产、水气矿产、盐的资源税征收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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