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部门:到2025年底 具备条件的省级以上园区全部实施循环化改造

2021.12.21 中国矿业报   

  ◎  本报记者 马晓敏

       为加快推动产业园区绿色低碳循环发展,提高资源能源利用效率,助力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近日印发《关于做好“十四五”园区循环化改造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提出到2025年底,具备条件的省级以上园区(包括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出口加工区等各类产业园区)全部实施循环化改造,显著提升园区绿色低碳循环发展水平。通过循环化改造,实现园区的能源、水、土地等资源利用效率大幅提升,二氧化碳、固体废物、废水、主要大气污染物排放量大幅降低。

  《通知》针对园区循环化改造共提出五项主要任务:

  一是优化产业空间布局。根据物质流和产业关联性,优化园区内的企业、产业和基础设施的空间布局,体现产业集聚和循环链接效应,积极推广集中供气供热供水,实现土地的节约集约高效利用。

  二是促进产业循环链接。按照“横向耦合、纵向延伸、循环链接”原则,建设和引进关键项目,合理延伸产业链,推动产业循环式组合、企业循环式生产,促进项目间、企业间、产业间物料闭路循环、物尽其用,切实提高资源产出率。

  三是推动节能降碳。开展节能降碳改造,推动企业产品结构、生产工艺、技术装备优化升级,推进能源梯级利用和余热余压回收利用。因地制宜发展利用可再生能源,开展清洁能源替代改造,提高清洁能源消费占比。提高能源利用管理水平。

  四是推进资源高效利用、综合利用。园区重点企业全面推行清洁生产,促进原材料和废弃物源头减量。加强资源深度加工、伴生产品加工利用、副产物综合利用,推动产业废弃物回收及资源化利用。加强水资源高效利用、循环利用,推进中水回用和废水资源化利用。因地制宜开展海水淡化等非常规水利用。

  五是加强污染集中治理。加强废水、废气、废渣等污染物集中治理设施建设及升级改造,实行污染治理的专业化、集中化和产业化。强化园区的环境综合管理,构建园区、企业和产品等不同层次的环境治理和管理体系,最大限度地降低污染物排放。

  此外,《通知》还指出,园区所属地方政府要加大对园区循环化改造工作的土地、资金等要素支持,帮助协调解决园区循环化改造过程中面临的困难和问题。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工信厅(经信委)要会同有关部门,统筹现有政策资源,加大对园区循环化改造相关项目的财税金融政策支持。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将统筹利用现有政策资金对园区循环化改造中的重大项目择优予以支持。

  相关负责单位要督促指导园区落实实施方案,及时组织开展园区循环化改造成效评估和验收工作,确保园区循环化改造质量和效益,并从2023年起每年初将前一年度本地区园区循环化改造工作总体进展情况报送国家发展改革委(环资司)、工业和信息化部(节能司),于2026年初报送“十四五”本地区园区循环化改造工作总结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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