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批复同意《“十四五”海洋经济发展规划》

2021.12.29 中国矿业报   

  ◎  本报记者 吴启华

  国务院近日作出批复,原则同意《“十四五”海洋经济发展规划》(以下简称《规划》)。批复指出,《规划》实施要坚持系统观念,更好统筹发展和安全,优化海洋经济空间布局,加快构建现代海洋产业体系,着力提升海洋科技自主创新能力,协调推进海洋资源保护与开发。

  批复要求,各相关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要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责任,创新体制机制,发挥自身优势,坚持陆海统筹,以陆促海、以海带陆,根据《规划》确定的发展方向和重点,结合各自实际细化分地区、分领域的具体措施,确保《规划》提出的目标任务如期完成。国务院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加大对《规划》实施的指导和支持力度,在有关专项规划编制、政策措施制定、重大项目安排、体制机制创新等方面予以积极支持,强化协同保障,形成政策合力。《规划》实施中涉及的重大事项、重大政策和重大项目要按程序报批。

  批复强调,国家发展改革委、自然资源部要会同有关方面加强统筹协调,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发展海洋经济推进建设海洋强国的决策部署,进一步发挥促进全国海洋经济发展部际联席会议制度作用,根据《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提出重点工作安排,明确责任分工,加强跟踪分析,及时开展评估总结,着力协调解决突出问题,重要工作进展和重大问题要及时向党中央、国务院报告。

  此外,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前不久公布的《对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第7438号建议的答复》,目前,国家发展改革委正会同自然资源部编制《“十四五”海洋经济发展规划》,将把打造有竞争力的现代海洋产业体系作为主要内容,研究提出推进海洋产业优化升级、加强海洋资源调查评价等重点任务和政策措施,对“十四五”我国海洋产业发展作出了整体性安排。同时,国家标准委正在组织修订《海洋及相关产业分类》国家标准,以更加全面客观地反映海洋产业基本情况。

  国家发展改革委在上述答复中表示,下一步,将结合《“十四五”海洋经济发展规划》和涉海有关政策文件制定实施,协调推进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加强海域行政区域界限管理,健全陆海一体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和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制度,构建陆域、流域、海域相统筹的海洋空间治理体系,合理开发利用海洋资源。同时,围绕构建现代海洋产业体系、提升海洋科技创新能力、完善海洋综合管理体制机制等重点任务,健全特色海洋产业链,提高海洋经济综合竞争力,服务海洋强国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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