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深化煤矿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

2022.01.28 中国矿业报   

  ◎  本报记者 李晓娜

  为大力推进治本攻坚,着力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近日发布了关于深化煤矿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推进治本攻坚的通知。

  通知称,煤矿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和安全生产大排查开展以来,在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各煤矿企业的共同努力下,煤矿安全生产工作取得了积极进展。但一些地方和煤矿企业安全发展理念树得不牢、吸取事故教训不深刻、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不到位,一些重大安全风险查找不彻底,防范治理具体措施落实不到位,重大事故隐患还没有消除,一些影响煤矿安全生产的根本性问题还没有得到有效解决,煤矿安全生产形势依然严峻复杂。

  通知强调,各级煤矿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和各煤矿企业要在安全生产大排查的基础上,查漏补缺,持续深入排查和梳理影响煤矿安全生产的突出问题、共性问题、深层次问题和根源性问题,聚焦提高煤矿企业办矿能力、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强化安全培训、查清隐蔽致灾因素、强化重大灾害防治、合理部署采掘接续等方面,推进治本攻坚。

  在进度安排上,通知称分三个阶段进行:第一,明确任务措施(2022年1月至4月)。第二,推进治本攻坚(2022年5月至10月)。第三,开展总结评估(2022年11月至12月)。

  通知要求,各省级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分别于2022年1月31日前将联络员名单(1名处级联络员),4月30日前将实施方案和治本攻坚任务措施,7月31日、10月31日前将治本攻坚工作进展情况,12月31日前将治本攻坚工作总结报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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