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奖金50万元!山西省对举报非法违法采矿线索者进行奖励

2022.02.22 中国矿业报   

  ◎  本报记者 李阔 特约记者 郭锋 贺婧

  为进一步加强对山西省矿产资源开发秩序保护,有效打击和整治非法违法采矿活动,山西省自然资源厅与山西省公安厅、山西省财政厅、山西省政务服务中心日前联合印发《山西省非法违法采矿线索举报奖励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办法》明确,民众发现或知悉非法违法采矿线索,可通过以下途径举报:拨打“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或公安机关“110”报警电话;通过信件向自然资源部门、公安机关举报;到属地自然资源部门、公安机关举报;通过其他有效方式举报。

  《办法》提出,举报的非法违法采矿线索经查证属实,根据违法事实的严重性,违法案件罚没收入数额,对举报人酌情给予5000元至30万元的奖励,对贡献突出的可给予奖励金额上浮100%,最高不超过50万元的奖励。设立奖励资金专户,奖励基金由同级财政按照上一年度矿产资源罚没收入的10%列入预算。不足部分,按追加程序办理。

  同时,山西省严厉打击非法违法开采矿产资源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山西专项办”)即时挂牌督办一批非法违法开采矿产资源问题线索。这些线索包括:大同市新荣区古店镇圣水沟村违法采石;朔州市朔城区趄坡村盗采砂石;吕梁市兴县奥家湾乡产业园区某色12冶金建设有限公司涉嫌非法违法采矿;吕梁市离石区某浩陶瓷黏土矿厂批采不一;长治市长子县山西某坡煤业有限公司越界开采;吕梁市孝义市西辛庄镇大王庄村洗煤厂内杜某盗采煤炭资源;吕梁市孝义市西辛庄镇吴西庄村村民吴某在原永安三矿关闭矿井盗采煤炭资源;吕梁市孝义市西辛庄镇庄沟村盆子坡养殖场内韩某盗采煤炭资源;长治市某泉煤业越层越界盗采煤炭资源和阳泉市平定县毁林采石。

  山西专项办有关负责人表示,督导相关市政府及有关部门认真开展调查,严肃查处追究有关人员责任,深挖私挖盗采背后“保护伞”,切实维护山西省矿产资源管理秩序安全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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