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04.07 中国矿业报
◎ 本报记者 马晓敏
近日,《自然资源部关于加强自然资源法治建设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印发,要求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切实履行好“两统一”职责,全面推进自然资源法治建设。
《通知》提出,加快推进生态文明领域重要立法,不断规范行政权力运行,建立健全行政监督体系,严格规范执法行为,切实加强法治基础。
《通知》要求,加快推进重要立法,推动构建绿色制度体系,配合立法机关修改《矿产资源法》等;推进自然资源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制定《自然资源节约集约规定》等。统筹谋划法律制度体系,明确自然资源管理通用规则,实现自然资源立法从单要素向综合性转变;坚持党中央精神,坚持问题导向,准确把握国情,深入研究正面、反面和关联的重大问题,切实提高法律法规的可执行性,在多目标平衡下促进自然资源立法高质量发展。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省级以上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应当于每年1月底前公布继续有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未纳入规范性文件目录的不得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
《通知》强调,要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要求,严格履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深入推进政务公开,推动公开、互动、服务融合发展,全面提升政务公开水平。持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运用法治手段应对突发事件。加快推进数据有序共享。
《通知》要求,加快推动“放管服”改革,切实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强化行政执法监督。严格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加大重点领域执法力度,严肃查处违法占用耕地、无证开采、违法围填海等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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