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煤地下矿山隐蔽致灾因素普查治理工作启动

2022.04.29 中国矿业报   

  ◎  本报记者 李晓娜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精神,深化非煤矿山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推进治本攻坚,有效防范化解非煤矿山重大安全风险,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近日下发通知,决定于4月份开展非煤地下矿山隐蔽致灾因素普查治理工作。

  此次普查对象为,正常生产建设、停工停产整改或整顿、资源整合和兼并重组的非煤地下矿山。普查内容包括:一是采空区及周边老窑致灾因素普查治理,对空场法开采的遗留采空区、崩落法开采的悬顶采空区、历史上形成的采空区,以及未充填治理完毕的其他采空区,查明采空区分布、形成时间、积水状况等情况,建立本矿山相关资料台账。二是水文地质致灾因素普查治理,查明地下含水体、地下岩溶、地表水体、封闭不良钻孔等相关情况,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治理。三是地压致灾因素普查治理,包括主要地质构造、地压活动区域、矿山地压防治工作等。四是火灾致灾因素普查治理,在自燃倾向性方面,查明矿石自燃倾向性、历史上有无自然发火史和火区范围等情况,在外因火灾方面,查明井下木支护等可燃物,及装备设施分布和使用情况。

  通知称,此次普查治理工作至2022年12月结束,其中2022年4月至9月为集中普查治理时间;2022年10月至11月为重点督导检查时间,2022年12月为总结评估时间。

  通知要求,提高思想认识,强化指导服务,加强监督检查,及时报送总结。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将适时对各地区非煤地下矿山隐蔽致灾因素普查治理工作情况进行抽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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