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部门联合开展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

2022.05.19 中国矿业报   

  遵守安全生产法 当好第一责任人 

  ◎  本报记者 马晓敏

       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应急管理部近日印发关于开展2022年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表示,今年6月是第21个全国“安全生产月”,主题是“遵守安全生产法 当好第一责任人”,6月16日为全国安全宣传咨询日。此外,通知还就组织做好2022年全国“安全生产月”各项工作进行明确。

  一是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推动落实安全生产十五条措施。通知表示,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通过专题研讨、集中宣讲、培训辅导等多种形式持续深入学习,切实把学习成果转化为推动安全发展的工作实效。党政“一把手”带头讲安全,企业第一责任人专题讲安全,一线工作者互动讲安全,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公开课”“大家谈”“班组会”等学习活动,突出责任落实、源头治理、督查检查、严格执法、打非治违,推动贯彻落实安全生产十五条措施。

  二是要宣传贯彻安全生产法,推动“第一责任人”守法履责。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广泛开展安全生产法主题宣传活动,切实担起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责任。严格履行安全生产法规定的7项职责,主动研判风险、排查隐患。

  三是持续开展“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分类强化警示教育。今年6月至12月,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结合工作实际和区域特点,采取多种形式组织开展“安全生产万里行”专题行、区域行、网上行等活动,宣传推广各地好的经验做法。深化全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围绕危险化学品、燃气安全“两个集中治理”,以及打击盗采矿产,严查化工、矿山劳务派遣违规用工等,报道各地打非治违和排查治理进展成效。

  四是广泛开展“安全宣传咨询日”和安全宣传“五进”活动,提升社会公众安全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6月16日前后,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结合地区和行业实际,创新开展群众喜闻乐见、形式多样、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安全宣传咨询活动,提升公众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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