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06.28 中国矿业报
从“展现良好形象”和“绿色和谐勘查”两个方面提出具体要求
山东省自然资源厅日前印发《山东省地质勘查野外项目部标准化建设导则(试行)》(以下简称《导则》),进一步推动全省地质勘查工作向绿色勘查转变,并力求使之常态化。
《导则》从“展现良好形象”和“绿色和谐勘查”两个方面提出具体要求。一是地质勘查单位应通过制定单位标识、统一个体着装、规范功能场区等,向社会展现新时期地质工作的良好形象;二是要求省级地质勘查项目在项目驻地场所和施工现场显著位置体现“山东省自然资源厅省级地质勘查项目”标识。
同时,在作业场地建设、勘查施工等工作中,应加强环境保护和安全文明施工,充分体现新时期地质工作绿色勘查、和谐勘查要求。其中,作业场地选址应尽可能并远离高压线、高空坠物区、地质灾害易发区等,新建临时道路应兼顾事后使用或恢复治理,野外施工结束后,作业区应及时实施场地平整、覆土和复垦复绿等恢复治理措施。
据悉,该《导则》是山东省在出台《绿色勘查规范》(山东省地方标准)基础上,进一步推动地勘工作绿色转变的重要举措。(吴文峰 张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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