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人防+技防”监测预警能力建设

2022.08.16 中国矿业报   

  《青海省2022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提出  

  ◎  特约记者 康维海

  《青海省2022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日前印发。《方案》要求,全面落实省、市(州)、县、乡、村五级防治责任制,切实抓好地灾防治工作。

  《方案》公布了全省地质灾害发育分布概况。截至2022年6月底,全省已调查发现的各类地灾点有4292处,其中崩塌432处、滑坡1038处、泥石流1183处、不稳定斜坡1595处、地面塌陷11处、地裂缝1处、地面沉降2处,分布在全省8个市(州)、45个县(市、区、行委),对近20.36万名群众的生命和76.40亿元财产安全构成不同程度威胁。

  《方案》提出,各地要全面深入推进地灾风险普查和调查评价工作,落实汛前排查、汛中巡查和汛后复查“三查”制度,及时建立地灾风险数据库;加强“人防+技防”监测预警能力建设,进一步完善群测群防网络,全力加快推进群专结合监测预警体系建设,做好省级监测预警平台以及已建成13处专业监测点、967处普适型监测点的运行维护,切实提高各类监测设备在线率,合理优化预警阈值和模型,及时发布预警信息。

  同时,各地要加快推进23处重大地灾工程治理项目,由具有地灾治理工程相应资质的专业单位实施,严格遵守地灾治理工程勘察、设计和施工,确保设计合理,质量可靠,消除或减轻地灾风险。

  《方案》强调,各地要进一步强化地灾防治工作的组织领导,全面落实省、市(州)、县、乡、村五级防治责任制,切实抓好地灾防治工作;充分发挥各部门(单位)的专业优势,增强防灾减灾聚合效应,严格落实汛期24小时值班值守制度,确保及时处置地灾预警信息。

  此外,各地要强化与专业地勘队伍的合作,充实技术支撑力量,协力做好基层防灾工作,有效增强基层主动防灾能力;对辖区各级防灾责任人、村社干部、群测群防员、受威胁群众、工程建设人员等进行地灾知识培训,采取集中与分散、综合与单项相结合等方式开展地灾避险演练,切实提升基层群众遇险逃生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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