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08.18 中国矿业报
◎ 本报记者 马晓敏
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近日印发《关于征集矿山安全先进适用技术装备推广与落后技术装备淘汰目录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旨在进一步提升矿山安全生产水平。
通知明确,在矿山安全先进适用技术装备方面,主要征集与矿山安全发展水平相适应,能够在矿山安全智能化建设、灾害防治、监测预警、监管监察、应急救援、减人增效、绿色低碳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的技术、工艺、材料、装备。在矿山安全落后技术装备方面,主要征集因技术落后、自身缺陷等原因引发过事故,或者安全可靠性差且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或者已在其他行业明令禁止使用的技术装备。
通知要求,参与先进适用技术装备申报与初审的申报主体应当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技术装备持有单位,所在地省级矿山安全监管监察部门负责初步审核和推荐,提交申报材料和推荐汇总表。参与落后技术装备征集与初审的要填报落后技术装备征集表,所在地省级矿山安全监管监察部门负责初步审核,提交征集材料和征集汇总表。有关行业协会、中央企业可直接向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政策法规和科技装备司提交申报和征集材料。
通知明确,此次征集工作所有材料通过矿山安全技术装备推广目录与淘汰目录管理平台提交,各单位要于10月15日前将相关材料通过平台报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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