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届绿色矿山突出贡献奖评选工作启动

2022.09.22 中国矿业报   

  ◎  首席记者 王琼杰

  专门为绿色矿山“量身定制”的奖项——绿色矿山突出贡献奖第四届评选工作近日正式启动。

  我国提出并开始推进绿色矿山建设15年来,涌现出一批绿色矿山先进集体和个人,发挥了很好的示范引领作用。为表彰绿色矿山建设和矿业高质量发展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绿色矿山科学技术办公室、中关村绿色矿山产业联盟(以下简称中绿盟)近日启动了第四届绿色矿山突出贡献奖(国科奖社证第0265号)评选工作。

  据了解,绿色矿山突出贡献奖设突出贡献单位和个人两个奖项。其中,突出贡献单位申报范围为各级绿色矿山建设行政管理单位、各级绿色矿山建设技术支撑单位、第三方服务单位、被列入国家绿色矿山目录企业和已达到绿色矿山条件的矿山企业。凡符合制定绿色矿山标准、政策或管理办法,在推动绿色矿山建设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形成有推广价值的绿色矿山建设模式,研发出有助于提升绿色矿山的技术与装备,达到区域性(或行业)绿色矿山建设标杆,形成一套完整的绿色矿山服务体系或模式其中一项条件的均可申报。突出贡献人物申报的范围为各级绿色矿山行政事业单位人员、第三方服务人员、高校及科研院所工作人员、矿山企业绿色矿山引领或推动工作者。凡具备推动绿色矿山建设的创新技术且效益显著的技术持有者,在绿色矿山建设中勇于创新,探索新模式并被行业认可的专业人才,制定订区域性绿色矿山政策、标准和管理办法并取得良好效果和影响的行政管理人员,制定了有助于推动绿色矿山服务的标准、规范、模式、工作流程等专业人员条件之一的均可申报。

  据介绍,本届评选每个单位只限“突出贡献单位”或“突出贡献个人”奖一项,申报单位或个人是中绿盟会员单位的可以直接申报。非会员单位的,突出贡献单位可通过各地方(省、市、县)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推荐、突出贡献人物可通过各地方(省、市、县)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含地方协会)推荐。中绿盟组织专家对申报的单位或个人进行评审,在结果通过中绿盟联盟网站与“绿色矿山研究与实践”公众号公示通过后,将在2023年绿色矿山年会上对获奖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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