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资源标准立项审查、评估、复审暂行办法》公布

2022.09.26 中国矿业报   

  充分发挥标准在支撑自然资源事业高质量发展中的基础性引领性作用

  ◎  本报记者 吴启华

       自然资源部办公厅近日印发通知,公布《自然资源标准立项审查、评估、复审暂行办法》(简称《办法》)。

  制定本办法,旨在加强自然资源标准制修订计划项目的过程管理,科学评价已发布实施的自然资源标准实施效果,规范自然资源标准立项审查、延期评估和复审工作,提高自然资源标准的质量和技术水平。

  《办法》规定,自然资源标准立项审查、延期评估和复审工作应以支撑履行自然资源“两统一”职责为基本目标,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确保自然资源标准的科学性、先进性、适用性,提高自然资源标准整体质量和水平,充分发挥标准在支撑自然资源事业高质量发展中的基础性和引领性作用。

  根据《办法》,立项审查是指为充分保障自然资源标准有效供给和标准质量,对年度申报的制修订标准计划建议的必要性、可行性、科学性和适用性开展的审查工作。延期评估是指为保证已立项标准计划项目按期保质完成,对因特殊情况未能在下达计划规定的时限内完成的标准计划项目是否延期而开展的评估工作。复审是指为确保已发布实施标准的先进有效,对标准的协调性、适用性、规范性、时效性、实施效果等内容进行的复查和审议工作。

  《办法》分别对立项审查、延期评估、标准复审的对象和应遵循的程序等进行了规定。

推荐阅读

{{panelTitle}}

  • 头像
    头像
    {{comment.username || '匿名'}}
    {{ new Date(comment.createTime.replace(/-/g, '/')).format('yyyy-MM-dd') }}
    • {{ childComment.username || '匿名' }}
    • 查看更多
暂无评论,快来抢占沙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