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能源体制与价格改革均取得实效

2022.10.09 中国矿业报   

  资源接续保障能力得到提升

  ◎  本报记者 刘晓慧

       国家发改委近日召开以“经济体制改革和扩大开放”为主题的发布会,就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经济体制改革和高水平对外开放取得的历史性成就做详细介绍。

  发布会上,针对近两年国家深入推进煤价、电价改革的问题,国家发改委价格司副司长牛育斌表示,煤炭占我国能源消费比重56%,燃煤发电在总发电量中占比约60%,以煤为主是基本国情。针对去年9、10月份煤炭价格非正常上涨,煤电矛盾凸显的情况,国家发改委在持续做好能源保供稳价工作基础上,充分考虑煤、电市场运行规律,打出了煤价、电价机制改革的“组合拳”。

  一是完善煤炭市场价格形成机制。在坚持煤炭价格由市场形成的基础上,创新实施区间调控。即充分考虑煤炭生产成本和下游燃煤发电企业承受能力,按照“下限保煤、上限保电”的原则,提出煤炭价格合理区间;综合采取市场化、法治化手段,引导煤炭价格在合理区间运行,通过稳煤价,进而稳电价、稳企业用能成本,为稳定宏观经济大盘提供有力支撑。二是深化燃煤发电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通过两项改革构建了煤、电价格区间调控和预期引导的闭环机制,有力保障了经济社会平稳运行。

  发布会上,国家发改委体改司副司长蒋毅介绍了油气在行业发展、市场建设、能源安全保障等方面的成效。一是行业保持高质量发展。油气方面,进一步推进矿产资源管理,健全油气矿业权出让机制,形成了多元主体参与的勘查开采机制,提升资源接续保障能力。二是市场建设取得突出成果。油气方面,加强天然气输配价格监管和成本监审,完善天然气管道运输价格机制。推动油气交易中心规范建设,探索开展市场化交易,加快建设全国统一的能源市场,健全油气期货产品体系,规范油气交易中心建设,优化交易场所、交割库等重点基础设施布局。三是我国能源安全保障能力不断增强。充分发挥煤电油气运保障工作部际协调机制作用,夯实迎峰度夏度冬能源基础,压实地方和企业能源保供主体责任,切实保障能源可靠供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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