尾矿库风险隐患治理工作总体方案印发

2022.11.04 中国矿业报   

  ◎  本报记者 李晓娜

  在全国范围内完成约200座“头顶库”、700座无生产经营主体的尾矿库,以及长期停用且风险隐患突出的尾矿库隐患治理工作。国家矿山安监局、财政部近日印发的《尾矿库风险隐患治理工作总体方案》提出,将按照风险程度,分年度、分批次实施尾矿库风险隐患治理,力争2026年实现上述工作目标。

  通知称,将“头顶库”作为风险隐患治理的重点对象,对停用的约200座“头顶库”实施闭库销号,促使“头顶库”数量明显下降,有效减少“头顶库”风险,切实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拟采取闭库销号的方式对现有约700座无生产经营主体的尾矿库实施治理,全面消除现有无生产经营主体尾矿库风险隐患。对长期停用的尾矿库,集中梳理排查,对风险隐患突出的采取闭库销号方式实施治理。

  通知要求,各省级人民政府组织制定尾矿库闭库销号管理办法,对“头顶库”、无生产经营主体的尾矿库、停用时间超过3年的尾矿库,实行“一库一策”闭库治理措施,治理一个、达标一个、销号一个,逐个完成治理任务。具体内容:坝坡整治、加固坝体;改造排洪系统,提升泄洪能力;覆土植被、增设排水沟;改造防渗设施,防范泄漏风险。

  为推进组织实施,通知提出,加强政策资金保障,尾矿库企业和地方政府必须加大安全投入,确保尾矿库闭库销号措施有效落实,中央财政通过安全生产预防和应急救援能力建设补助资金予以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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