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11.11 中国矿业报
◎ 本报记者 李晓娜
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近日就《矿山安全标准化工作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以进一步加强矿山安全标准化工作,充分发挥标准对矿山安全高质量发展的支撑作用。
伴随着我国标准化综合改革各项工作的纵深推进,矿山安全标准化工作面临着新形势、新要求。为进一步提升矿山安全标准化工作质量和效率,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在深入调研论证、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组织起草了《矿山安全标准化工作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规范了矿山安全标准化管理、标准立项、起草、审查、审批、发布、复审、实施、监督和奖励等工作。
征求意见稿规定,对于矿山重大灾害防治、矿山安全科技装备设施材料、矿山安全信息化、智能化以及矿山安全监管监察工作急需的标准,予以优先立项。标准起草单位应当具有广泛的代表性,由来自科研、生产、用户等各方面单位共同组成。对于矿山安全生产工作急需的标准项目,可采用快速程序。
征求意见稿强调,矿山安全领域生产经营单位必须执行保障矿山安全生产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对具有重要影响的矿山安全标准组织开展矿山安全标准验证示范点建设。对技术水平高、取得显著安全效果的矿山安全标准及矿山安全标准起草单位、矿山安全标准化管理机构,按规定进行表彰奖励。
据悉,征求意见截止时间为2022年11月21日,反馈意见需填写《公开征求意见表》并发送至邮箱:fgbzc2020@126.com。
{{panelTitl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