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部门进一步加强节能标准更新升级和应用实施

2022.11.29 中国矿业报   

  ◎  本报记者 刘晓慧

  国家发改委、市场监管总局近日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节能标准更新升级和应用实施的通知(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意见稿”),进一步持续推进节能标准更新升级和应用实施,支撑重点领域和行业节能降碳改造,加快节能降碳先进技术研发和推广应用,坚决遏制高耗能、高排放、低水平项目盲目发展。

  意见稿提出,要加快制定修订一批重点领域节能标准。组织实施“十四五”百项节能降碳标准提升行动。在工业领域,加快修订石化、化工、钢铁、有色金属、建材、机械等行业强制性能耗限额标准。在能源领域,加快煤炭清洁高效利用、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利用、石油天然气储运等相关节能技术标准研制。

  意见稿强调,要稳步提升重点用能行业能耗限额要求。重点用能行业强制性能耗限额标准分为先进值、准入值和限定值。其中先进值对标国内或国际同行业能效领先水平,原则上其取值应代表行业前 5% 左右的能效水平;准入值是新建和改扩建项目等新增产能必须满足的能效水平,原则上其取值应代表行业前 20%左右的能效水平;限定值是存量企业生产必须达到的能效水平,应以淘汰一定比例的现有高耗能落后产能为取值原则,在基于节能改造的基础上淘汰 20% 左右的落后产品和产能。《高耗能行业重点领域能效标杆水平和基准水平(2021 年版)》涉及的行业,其能耗限额标准的准入值、限定值,应与现行标杆水平、基准水平保持协调。要持续提高重点用能产品设备能效水平。重点用能产品设备强制性能效标准分为 3 级(部分为 5 级)。要不断扩大节能标准覆盖范围,补齐重点领域节能标准短板。完善节能标准配套体系建设及相关领域标准制定修订。统筹开展节能标准和碳排放相关标准研究制定,从全生命周期角度衔接节能标准和碳排放相关标准指标,探索将碳排放相关指标纳入节能标准。

推荐阅读

{{panelTitle}}

  • 头像
    头像
    {{comment.username || '匿名'}}
    {{ new Date(comment.createTime.replace(/-/g, '/')).format('yyyy-MM-dd') }}
    • {{ childComment.username || '匿名' }}
    • 查看更多
暂无评论,快来抢占沙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