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12.20 中国矿业报
◎ 本报记者 刘晓慧
内蒙古自治区能源局、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内蒙古局、内蒙古自治区通讯管理局三部门近日联合印发通知,决定对《内蒙古自治区推进煤矿智能化建设三年行动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部分内容进行调整。
通知指出,根据煤矿剩余资源情况,将大唐呼伦贝尔能源开发有限公司顺兴煤矿等29处2025年底前资源枯竭关闭退出煤矿调出智能化煤矿建设名单。
通知明确,将内蒙古平庄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西露天煤矿等2处新建煤矿调入智能化建设范围。煤矿竣工投产时,按照《方案》要求,建成5G信息系统,高危岗位基本实现无人值守或机器人作业,井工煤矿采煤工作面或掘进工作面实现智能作业。投入生产作业后1年内至少建成智能化采煤工作面和掘进工作面各1个。将内蒙古鄂尔多斯煤炭有限责任公司白云乌苏煤矿等8处因停工停产等原因未列入建设范围的煤矿调入第三批智能化建设范围。新调入智能化建设范围的煤矿要在2023年底前按照《方案》相关要求完成建设任务。
通知提出,新增第四批建设煤矿。将土默特右旗金峰矿业有限责任公司等8处现停产停工煤矿列入第四批建设范围;将鄂尔多斯市张家梁煤炭有限责任公司煤矿等6处2025年左右改变开采方式的煤矿列入第四批建设范围;将乌中旗温明矿业公司煤矿等5处因地质条件复杂等原因暂不具备开展智能化建设条件的煤矿列入第四批建设范围。
同时,针对内蒙古牙克石五九煤炭有限责任公司胜利煤矿等8处煤矿因煤层厚度发生较大变化,需更换采掘设备,不能按期完成建设任务,对其建设批次进行调整,待煤矿更换采掘设备时需全面完成智能化建设内容;内蒙古棋盘井矿业有限责任公司煤矿等2处煤矿开采方式由综采变为充填开采,煤矿采煤工作面可以不建设智能化系统;内蒙古蒙东畅彤矿业有限公司因煤层倾角大,地质构造多,煤矿采掘工作面可以不建设智能化系统。
通知强调,此次被调整智能化建设任务的煤矿,要严格按照《方案》的相关要求开展智能化建设。未按期完成智能化建设任务的煤矿,要限期整改。长期停产煤矿复产时,煤矿安全监管部门要对煤矿智能化建设情况进行检查,督促企业及时开展智能化建设工作。新建煤矿要包含智能化建设内容。各级煤矿监管部门要加强通过智能化评估或验收煤矿的监督检查,对不使用智能化系统、智能化系统不能常态化运行的煤矿,提出整改要求,限期整改。对逾期未完成整改的要重新进行评估或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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