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建具有青藏高原区域特色的生态产品价值实现路径

2022.12.22 中国矿业报   

  《青海省自然资源领域生态产品实现机制工作方案》提出

  ◎  特约记者 康维海

       青海省自然资源厅近日印发《青海省自然资源领域生态产品实现机制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要求以打造全国乃至国际生态文明高地为统领,以构建具有青藏高原区域特色的生态产品价值实现路径为目标,到2035年,全面建立自然资源领域生态产品价值实现的制度体系。《方案》分四方面提出了11项具体措施。

  筑牢生态安全屏障,增强生态产品有效供给。牢固树立山水林田湖草沙冰是一个生命共同体的理念,从生态系统服务功能重要性、生态脆弱性出发,研究编制黄河重点生态区、长江重点生态区生态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推动重点生态区重大生态保护和修复工程。同时,构建“谁修复、谁收益”市场机制,鼓励和支持社会资本参与重点领域生态保护修复项目设计、修复、管护等全过程。通过对受损的自然生态系统开展保护修复,稳步提升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有效提高优质生态产品供给能力。

  优化国土空间格局,提供生态产品生产空间载体。充分发挥国土空间规划的引领和约束作用,科学布局生产、生活、生态空间,保持自然生态系统的原真性、整体性和系统性,合理确定各类空间用地的规模、结构、布局和时序,严格落实耕地用途管制,将耕地保护责任落实到人和地块,推进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实施监督信息系统建设,依据国土空间规划和“三区三线”划定成果,保障国家清洁能源产业高地、生态旅游景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用地需求,着力提供生态产品生产必要的空间载体。

  压实自然资源产权主体,提高生态产品价值转换效率。统筹推进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改革,结合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权委托代理机制试点,开展自然资源资产调查监测,以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成果为基础,依托年度国土变更调查、年度地类变化监测、自然资源专项监测,建立覆盖省、市、县三级的自然资源现状数据库,为制定生态产品目录清单和建立生态产品信息基础数据库提供基础支撑。推进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逐步界定森林、水流、山岭、荒地、草原、滩涂、探明储量的矿产资源等自然资源的所有权主体,清晰界定自然资源产权权属和权责边界,积极推动自然资源所有权与使用权分离,进一步扩权赋能,通过产权流转,确保生产产品供给主体的合法权益,切实提高生态产品价值转换效率。

  强化资产保护与使用,助力推动成果应用。逐步完善自然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建立健全二级市场交易平台、规则、指南等具体措施。积极推进矿业权出让制度和矿产资源权益金制度落实,探索研究“净矿”出让制度。通过建立健全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清查制度,构建全省自然资源资产清查价格体系,有序开展全省全民所有土地、矿产、森林、草原、湿地的资产清查,开展估算经济价值,为生态产品价值(GEP)核算统计提供依据。充分应用北斗系统,逐步完善现代测绘基准体系,结合自然资源调查监测,充分掌握自然资源保护与开发利用等情况,探索编制自然资源资产保护和使用规划。同时,依据生态保护红线面积配合相关部门积极争取中央财政加大对青海省转移支付力度,切实推动生态价值核算、生态补偿、领导干部自然资源离任审计等在自然资源管理中的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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