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急管理部办公厅:开展工贸企业岁末年初安全隐患整治检查

2022.12.29 中国矿业报   

  ◎  本报记者 马晓敏

  应急管理部办公厅日前发布《关于开展工贸企业岁末年初安全生产重大隐患专项整治和督导检查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对“钢8条”“铝7条”“粉尘6条”整治情况进行回头看检查,巩固“百日清零行动”成果。同时,进一步聚焦冶金、建材、粉尘涉爆、铝加工(深井铸造)企业重大隐患和重点检查事项,深化专项整治和督导检查。

  通知表示,重点检查冶金、建材企业已建成运营的用于储存固体物料的钢结构筒形仓(斗、塔)、有固体物料参与反应的钢结构筒形容器是否存在违规使用;冶炼、精炼和铸造生产区域的事故坑、炉下渣坑及熔融金属泄漏、喷溅影响范围内的炉台、炉基区域、厂房内吊运通道、地面运输等6类区域是否存在积水或者放置有易燃易爆物品;涉粉作业10人以上粉尘涉爆企业是否存在场所设置不合理,装备不符合要求情况等。

  通知要求,要压实工作责任,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对照整治内容逐一排查,建立隐患问题清单和隐患整改清单,对检查中发现的隐患问题,要确保问题隐患整改到位。对发现钢铁企业自查自改后仍然存在突出隐患的或整改不彻底的,责令停产整顿并依法处罚,纳入安全生产失信惩戒名单,实施联合惩戒。广泛宣讲安全知识和典型事故案例,引导教育职工增强风险意识,推动形成防范化解安全风险的共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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