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好2022年度非油气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统计

2023.01.12 中国矿业报   

  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印发通知要求  

  ◎  本报记者 马晓敏

       自然资源部办公厅近日印发《关于做好2022年度非油气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统计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对做好非油气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的数据填报、底数确认、数据上报等工作进行明确。

  通知称,数据原则上应由采矿权人通过直报系统填报,对于采矿权人确实无法通过直报系统填报的,可由县(市)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组织录入。数据填报应做到一证(采矿许可证)一表。

  通知明确,按照有效期截止时间在2022年1月1日(含)以后的及其他正在办理延续手续的采矿权应填报统计数据的原则,各省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应抓紧审核确认直报系统内2022年度采矿权底数,并归结到相应的县(市)。各省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应在2023年3月底前将审核后的电子数据通过直报系统报自然资源部。

  通知要求,各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要按照《统计法》及部相关规定要求安排专人负责,组织做好2022年度非油气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统计工作。进一步加强本地区统计数据的审查,根据报表制度中的技术标准、统计口径严把数据审核关键环节,认真汇总、分析,按时上报,确保数据的真实准确、全面可靠、及时有效。要对重点地区、重点矿种(如煤、铁、磷、铝土矿等)、重点企业和数据存在偏差等情形进行抽查核实。进一步创新工作方式,加强对采矿权人数据填报工作的督促,积极指导采矿权人正确、规范填报数据。为进一步提高统计数据的全面性、准确性、权威性和时效性,自然资源部将对各省(区、市)统计工作情况进行抽查核查,并对统计工作的整体情况进行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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