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部门联合开展农村能源革命试点县建设

2023.03.28 中国矿业报   

  到2025年,试点县平原地区实现炊事、取暖和农业散煤基本清零

  ◎  本报记者 马晓敏

        国家能源局、生态环境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近日印发通知,决定联合组织开展农村能源革命试点县建设,进一步加大乡村清洁能源建设力度、助力全面推进乡村振兴。

  农村能源革命试点县建设的重点任务包括:推动农村能源供给革命,建立可再生能源多元供能体系;推动农村能源消费革命,实现县域清洁高效用能;推动农村能源技术革命,提升农村智慧用能水平;推动农村能源体制革命,提升清洁能源普遍服务水平。

  通知提出,各省(区、市)能源主管部门会同相关部门,自愿组织优选不超过1个可再生能源资源禀赋好、开发潜力大、用能需求明确、地方政府及农民积极性高,特别是现有支持政策完备、支持力度较大的县域,申报农村能源革命试点县。经评估具备试点县建设条件的,分批公布名单,开展试点县建设。

  通知明确,到2025年,试点县可再生能源在一次能源消费总量中占比超过30%,在一次能源消费增量中占比超过60%。可再生能源新模式新业态广泛发展,就地消纳能力明显提升,新型电力系统配电网建设成效显著,非电利用多元化、成规模。国家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区域试点县平原地区实现炊事、取暖和农业散煤基本清零,其它区域试点县制订平原地区炊事、取暖和农业散煤清零规划并有序组织实施。以可再生能源产业经济带动农民增收,基本形成以清洁能源为主、安全可靠的农村能源供给、消费、技术体系和管理体制。

  通知要求,各地要根据实施方案,因地制宜打造深入推进农村能源革命、助力实现乡村振兴的示范和样板,合法合规、统筹利用好各领域支持政策,加强指导协调和监督管理,高效高质完成试点县建设目标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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