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5.17 中国矿业报
◎ 本报记者 吴启华
自然资源部办公厅近日印发《节约集约用地论证分析专章编制与审查工作指南(试行)》(以下简称《工作指南》),用于指导各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组织做好节约集约用地论证分析专章的编制与审查工作。
《工作指南》提出,经依法批准的国土空间规划确定的城镇开发边界和村庄建设边界外(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和村庄、集镇建设用地规模范围外)的交通、能源、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阶段,用地涉及耕地、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应编制节约集约用地论证分析专章。交通、能源、水利之外的单独选址项目可参照执行。
《工作指南》要求,落实选址选线要求和结果,统筹规划选址、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生态和历史文化保护、矿产资源保护、节约集约用地、地质灾害风险防控等要求,加强多方案比选,在满足功能需求、技术安全和合理投资的前提下,促进建设项目不占或少占耕地,合理避让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国家重要矿产保护区和地质灾害高风险区,多项论证合并办理,提升项目节约集约用地水平,提高审批质量和效率。
在选址选线约束性方面,《工作指南》提出,分析备选方案所在区域工程地质、水文地质情况,是否存在地震、洪水、地质灾害等安全风险。分析备选方案所在区域生态资源类型、数量、空间分布等情况,如有无侵占重要山体、公益林、河流湖泊、湿地、水库、风景名胜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等。确需压占,是否符合国家和地方法律法规、政策要求。按要求开展压覆矿产资源查询和调查评估,分析备选方案所在区域矿产资源类型、分布及矿业权设置情况,有无压覆重要的矿产资源,选址选线是否尽量减少和避免压覆重要矿产资源。
{{panelTitl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