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5.29 中国矿业报
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国家水网建设规划纲要》提出
◎ 本报记者 吴启华
中共中央、国务院近日印发《国家水网建设规划纲要》(以下简称《规划纲要》),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规划纲要》就完善河湖生态系统保护治理体系、推动国家水网高质量发展等提出明确要求。
《规划纲要》提出,加快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深入推进华北等重点区域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在确定地下水取用水量和水位控制指标基础上,采取强化节水、禁采限采、水源置换等综合措施压减地下水超采量,严控地下水开发强度。加强地下水资源保护,按照禁止开采区和限制开采区要求,实行分区管护。多渠道增加水源补给,在有条件的地区,通过利用当地水、外调水和再生水,实施超采区地下水回补,逐步实现采补平衡。
《规划纲要》要求,推进水源涵养与水土保持。加强青藏高原“中华水塔”保护,加大封育保护力度,因地制宜实施林草植被恢复等预防保护措施,提高林草植被综合覆盖度,提升生态系统自我修复能力和稳定性。以长江上中游、黄河上中游、东北黑土区、西南岩溶石漠化区、三峡和丹江口库区等为重点,因地制宜推进坡耕地、淤地坝、侵蚀沟、崩岗治理等工程,采取工程措施和生物措施相结合的方式,综合防治水土流失,提升治理效益。
《规划纲要》提出,建设生态水网工程。把生态文明理念贯穿国家水网规划、设计、建设、运行、管理全过程,落实国土空间规划管控要求,水网工程建设应尽量避让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避免压覆重要矿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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