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自然资源厅:进一步优化煤层气矿业权登记流程

2023.08.29 中国矿业报   

  ◎  本报记者 李阔 特约记者 郭锋 贺婧

  山西省自然资源厅近日印发《关于进一步支持煤层气勘查开采有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旨在进一步深化全省能源革命综合改革试点工作,提高煤层气资源保障能力,促进煤层气产业健康可持续发展。

  山西是煤炭大省,同时蕴藏着极为丰富的煤层气资源。近年来,山西省探索出了一套“先采气后采煤,采气采煤一体化”的煤矿瓦斯治理模式,为我国煤炭矿区瓦斯综合治理、保证高瓦斯矿井安全生产提供了一条新的有效途径。

  《通知》提出,优化煤层气矿业权登记管理。进一步优化煤层气矿业权登记流程,由省、市、县三级联办调整为省、县两级联办,市级仅进行确认,并同步压缩办理时限。其中,省级审查不超10个工作日,市级确认不超1个工作日,县级审查不超5个工作日。申请办理探矿权登记(不含扩大矿区范围)或报告后开采事项时,可不再进行保护区核查,由企业直接提供避让承诺;申请办理采矿权登记时,不再要求涉及的市级相关部门出具核查意见;煤层气企业用地情况、年度生态修复和土地复垦等义务履行情况不再作为矿业权登记审查前置条件;对于审批登记过程中涉及的勘查实施方案、开发利用与矿区生态保护修复方案等技术类报告中规定的相关义务,申请人承诺履行后即可办理审批登记。

  《通知》要求,煤层气矿业权人要规范履行生态修复义务。煤层气矿业权人在申请临时用地时,必须严格按照土地复垦条例等相关规定,结合勘查实施方案编制临时用地土地复垦方案,履行相关生态修复义务;市、县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要强化服务意识,认真履行好属地监管职责,正确指导、规范企业行为,对违法违规的勘查开采行为,依法予以查处,并实行勘查开采信息公示系统异常名录管理;各煤层气企业要进一步加大煤层气勘查投入,积极履行生态修复、土地复垦等法定义务,主动适应当前国家政策环境要求,接受属地监管,依法依规开展煤层气勘查开采活动。

推荐阅读

{{panelTitle}}

  • 头像
    头像
    {{comment.username || '匿名'}}
    {{ new Date(comment.createTime.replace(/-/g, '/')).format('yyyy-MM-dd') }}
    • {{ childComment.username || '匿名' }}
    • 查看更多
暂无评论,快来抢占沙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