薪酬分配机制改革激发微观主体活力

2023.09.11 中国矿业报   

  鞍钢矿业大孤山铁矿发展动力从何而来?

  ◎  本报记者 李平 通讯员 刘海燕

       今年初以来,鞍钢矿业大孤山铁矿坚持向改革要动力,实施薪酬分配机制改革,全方位激发微观主体活力和动力,使这个拥有百年开采历史的露天铁矿山企业焕发出勃勃生机。

  实施薪酬分配机制改革是企业应对严峻形势,实现求生存、谋发展的现实需要;是新形势下推动企业深化改革、促进效率和效益提升的迫切要求;是新形势下破除国企职工思想顽疾,推动行动突破,增强企业活力、提升企业效率的必然选择。“要实现盈利,必须不等不靠,勇于以问题为导向,找准突破口,打破传统模式,坚持眼睛向内,向改革要动力,以创新求发展。”该矿领导班子成员在党委会上达成共识后,立即以薪酬分配改革为抓手,统筹分析生产经营全要素,深挖人的潜能、调动人的活力,以充分激发全体职工潜能和活力为根本,以实施企业内部微观主体单元工资总额决定机制改革为牵引,推动生产经营全要素优化变革,激励并支持微观主体单元大力开源节流,对内节约降费、对外扩展业务承揽外营项目。

  该矿建立以“产量定基数”的薪酬分配管理机制,打破“按人头定工资”管理方式,实行微观主体单元工资总额基数承包;建立以“效益定浮动”的工资总额决定机制,实行微观主体单元工资总额与效益增降挂钩联动,形成主、辅微观主体单元间市场化服务的经济关系。该矿通过建立“凭业绩贡献定取酬”的分配方式,营造了积极正向的发展环境,有效激发了干部职工的动力和活力,实现企业效率与效益的大幅提升。

  实施以“产量定基数”的工资总额基数承包管理机制后,该矿微观主体单元按照各自生产实际,打破原来的“无论劳动量多少,一律按班制、按定员配置人员”的生产组织模式,在符合国家和鞍钢集团劳动管理政策前提下,灵活优化劳动组织,提高劳动效率,降低消耗,激发各微观主体单元人力资源优化的内生动力。

  薪酬分配机制改革实施后,极大促进了该矿人力资源合理流动,实现多劳多得、少劳少得,不同微观主体单元和同单元同岗位绩效薪酬差距在300元~1500元之间,充分激发了岗位职工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微观主体主辅单元间的市场化经济核算,进一步激励了主辅单元积极承担业务,避免了工序间需要多部门介入沟通协调的时间消耗,提高了工作效率,节约了资源成本。

  “改革实施后,我们取得了一系列显著效果。”该矿特级技师张海说,工资总额基数承包实现了个人收入与工序效益和岗位业绩贡献挂钩,基层管理者和职工的观念和行为发生了质的改变,广大职工埋头苦干、真抓实干的行动自觉明显增强,领导干部主动想事干事、一线职工主动承担工作主动降本增效蔚然成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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