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国土空间规划获国务院批复

2023.10.10 中国矿业报   

  支撑绿色转型和高质量发展  

  ◎  本报记者 李阔 特约记者 郭锋 贺婧

       记者日前从山西省自然资源厅获悉,国务院正式批复同意《山西省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以下简称《规划》),山西省成为继江苏省、广东省、宁夏回族自治区、江西省、海南省之后,第6个获批省级国土空间规划的省份。

  国务院批复指出,《规划》是山西省空间发展的指南、可持续发展的空间蓝图,是各类开发保护建设活动的基本依据。《规划》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统筹发展和安全,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为推动山西省绿色转型和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和保障。

  国务院批复强调,要维护《规划》的严肃性、权威性。《规划》是对山西省国土空间作出的全局安排,是省域国土空间保护、开发、利用、修复的政策和总纲,必须严格执行。按照定期体检和5年一评估的要求,健全各级各类国土空间规划实施监测评估预警机制,将规划评估结果作为《规划》实施监督考核的重要依据。建立健全规划监督、执法、问责联动机制,实施规划全生命周期管理。

  《规划》强调,要筑牢安全发展空间基础。到2035年,山西省耕地保有量不低于5649万亩,其中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4748万亩;生态保护红线不低于3.4万平方千米;城镇开发边界扩展倍数控制在基于2020年城镇建设用地规模的1.3倍以内;单位国内生产总值建设用地使用面积下降不少于40%;用水总量不超过国家下达指标,其中2025年不超过85亿立方米。明确自然灾害风险重点防控区域,划定洪涝等风险控制线,落实战略性矿产资源、历史文化保护等安全保障空间,全面树牢高质量发展的空间底线。

  《规划》要求,构建支撑新发展格局的国土空间体系。深入实施区域协调发展战略、区域重大战略、主体功能区战略、新型城镇化战略,促进形成主体功能明显、优势互补、高质量发展的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新格局;加强与京津冀城市群、中原城市群、关中平原城市群功能联动和协同布局,统筹推进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高水平建设资源型经济转型发展示范区,构建内陆地区对外开放新高地。

  《规划》明确,系统优化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巩固汾渭平原农产品主产区和吕梁山、太行山等特色农区建设,因地制宜实施农村土地综合整治,科学优化村庄布局;加强太行山、吕梁山等重要生态屏障修复,推进黄土高原保护和水土流失治理,实施采煤沉陷区综合治理,统筹地表水与地下水保护利用,强化汾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修复、运城盐湖生态保护修复,逐步恢复和提升生态功能;推进山西省中部城市群协同发展,深化晋南、晋北、晋东南跨省合作,统筹布局区域性文化、旅游等公共服务设施体系,优化防灾减灾救灾设施区域布局,着力提高国土空间安全韧性;健全文化遗产与自然遗产空间保护机制,加强黄河、太行山等特色资源保护,构建文化资源、自然资源、景观资源整体保护空间体系,以丰富多彩的历史文化、红色文化资源为山西省发展提供精神力量。

  《规划》强调,做好规划实施保障。加快形成统一的国土空间规划体系,统筹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按照“统一底图、统一标准、统一规划、统一平台”的要求,完善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系统和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建设国土空间规划实施监测网络,提高空间治理数字化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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