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厅进一步精简和规范矿业权登记申请资料

2024.01.04 中国矿业报   

  切实优化营商环境 激发矿业市场活力

  ◎  特约记者 赵蕾

  四川省自然资源厅近日印发通知,就进一步精简和规范矿业权登记申请资料有关事项加以明确,以进一步优化矿产资源领域营商环境,服务新一轮找矿突破战略行动,增强能源资源保障能力,促进矿业健康可持续发展。

  近年来,四川省不断深化矿产资源领域“放管服”改革和矿业权登记“一网通办”,以全程网办模式实现了省内通办、川渝通办、跨省通办。增设了登记通道、报部通道、市县通道、遗失补证通道等网上便民服务;开通了电子证照、电子文书、电子印章、矿产资源专项收入网上征收等信息化功能。

  在此基础上,通知提出,采取规范、精简、公开的原则对探矿权新立、延续、保留、变更、注销5种类型,采矿权登记新立、延续、变更、注销4种类型申请资料实行清单管理。

  在申报要求中,四川省自然资源厅对申请资料的真实性、资料提交方式、电子及纸质资料格式、特殊情形需提交的资料等提出了明确要求。明确减少地质资料汇交凭证、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及环保部门批复文件等5项申请材料。简化探转采流程,取消“开采矿产资源划定矿区范围批准”事项,将探矿权转采矿权的程序,由先划定矿区范围后申请新立登记,简化为直接申请新立登记,明确在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审查时一并确定矿区范围。明确探矿权注销登记、探矿权人和采矿权人名称变更登记不再需要市县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对申请资料进行核查和出具意见,申请人可以直接向省级登记管理机关提交申请。对油气和非油气类矿业权以及其他特殊情形涉及申请资料的具体要求进行了明确和说明。

  四川省自然资源厅相关处室负责人表示,通知的制定,搜集了申请人经常咨询的问题和矿业权登记审批退件中常见的错误并予以明确。四川省自然资源厅将通过一系列改革措施,进一步精简规范矿业权登记流程,进一步提高行政审批效能,切实优化营商环境,激发矿业市场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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