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青年科技人才挑大梁当主角

2024.01.26 中国矿业报   

  ——自然资源部科技发展司有关负责同志解读《关于进一步加强青年科技人才培养使用的具体举措》

  日前,自然资源部党组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青年科技人才培养使用的具体举措》(以下简称《具体举措》),围绕全方位培养和用好青年科技人才,提出了支持青年科技人才在国家重大科技计划、部重点工程等项目课题中“挑大梁”、“当主角”等具体措施。自然资源部科技发展司有关负责同志围绕《具体举措》的出台背景、基本考虑和重要举措等方面,进行了解读。

  给予更多的重视,为青年科技人才成长“搭梯子”“铺路子”

  青年科技人才作为国家战略人才力量的重要组成部分,正处于创新力、创造力的黄金时期,青年科技人才已成为科技创新发展的生力军。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青年科技人才队伍建设,出台了一系列改革文件、制度举措。习近平总书记更是多次就加强青年科技人才的培养和使用作出重要指示批示,“要造就规模宏大的青年科技人才队伍,把培育国家战略人才力量的政策重心放在青年科技人才上”“支持青年科技人才挑大梁、当主角”。党的二十大报告对加快建设包括青年科技人才在内的国家战略人才力量提出明确要求,中央人才工作会议对加强青年科技人才队伍建设作出具体部署。

  自然资源部党组一贯重视青年科技人才的培养任用,出台一系列制度举措,为青年科技人才的成长发展保驾护航。比如,在高层次科技创新人才工程中加强对青年科技人才遴选和培养;激励科技创新人才的若干措施向青年人才倾斜,对青年科技人才加大资金、项目的支持力度;在《关于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 进一步提升自然资源科技创新能力的意见》中明确提出,大胆启用青年科学家,逐步提高青年科技人才担纲研究式调查项目和担任首席专家的比例;在自然资源科学技术奖中设立青年科技奖,等等。

  该负责同志介绍,近年来,自然资源部青年科技人才队伍不断壮大,进入自然资源部高层次科技创新人才工程梯队的40岁以下青年科技人才有470名左右,他们常年活跃在科研一线,已经在地质找矿、深地探测、海洋调查、极地科考、珠峰测量等重大科研项目、课题、工程中崭露头角、发光发热。

  培养和用好青年科技人才,对加快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建设科技强国和人才强国意义重大。2022年,科技部等五部门聚焦青年科研人员启动实施“减负行动3.0”, 2023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青年科技人才培养和使用的若干措施》,提出了支持青年科技人才在国家重大科技任务中“挑大梁”“当主角”等 15条政策措施。

  该负责人表示,此次部党组出台的《具体举措》,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新时代人才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和关于科技创新的重要论述为根本遵循,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及中央人才工作会议任务部署,对照上述中央有关文件和部党组已出台的激励科技创新人才有关政策落实情况,自然资源部科技发展司起草了征求意见稿。

  “为了全面了解当前青年科技人才面临的突出问题,我们通过专题调研、面对面交流、调查问卷等形式,广泛开展调查研究,认真听取了广大青年科技人才和各方意见建议。”该负责同志指出,最终形成的12条举措积极回应了广大科技青年人才的期盼和诉求,既有聚焦思想政治引领的原则性要求,又有强调科研支持、职业发展等量化举措,务实管用、操作性强,为青年科技人才的成长搭梯子、铺路子。

  给予更多的信任,支持青年科技人才 “挑大梁”“当主角”

  青年强,则国家强。青年有理想、有担当,国家就有前途,民族就有希望。“《具体举措》把加强对青年科技人才爱国奉献、科技报国的思想政治引领放在首要位置,坚持党对新时代青年科技人才工作的全面领导,强调用党的初心使命感召青年科技人才。”该负责同志表示。

  新中国成立以来,自然资源领域一代又一代科学家不懈奋斗,铸就了“李四光精神”“地质三光荣精神”“载人深潜精神”“南极精神”“测绘精神”等,《具体举措》激励引导青年科技人才继承和发扬老一代科学家科技报国的精神和品质,坚持“四个面向”,坚定敢为人先的创新自信,在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和建设科技强国、人才强国实践中建功立业。

  其次,是加强对青年科技人才工作的领导。《具体举措》提出,部党组将青年科技人才工作作为战略性工作,加强统筹部署。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要经常深入科研一线,掌握青年科技人才诉求,尽可能为青年科技人才创造条件。各部门、各单位要压实责任,强化保障落实,为部系统青年科技人才加快成长和更好发挥作用创造条件。

  青年科技人才是国家战略人才力量的源头活水。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把培育国家战略人才力量的政策重心放在青年科技人才上,给予青年人才更多的信任、更好的帮助、更有力的支持。

  如何支持青年人才挑大梁、当主角,赋予青年科技人才更多担纲领衔、脱颖而出的机会,《具体举措》提出了4条突破性的举措,将创新机会和资源适当向青年科技人才倾斜。

  《具体举措》提出,各研发单位在申报国家科技计划项目时,40岁以下青年科技人才担任项目(课题)负责人和骨干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50%;要引导青年科技人才积极争取国家科技计划项目,获得立项批复的可给予匹配经费和奖励。

  在科研经费方面,加大对青年科技人才的倾斜支持力度。基本科研业务费原则上重点用于支持35岁以下的青年科技人才,有条件的单位支持比例逐步提到不低于年度预算的50%,从中提取的奖励经费可优先用于青年科技人才激励。

  突出在重大任务中锻炼青年科技人才。《具体举措》提出,在新一轮找矿突破战略行动、实景三维中国建设、地质调查、国土调查、海洋调查、测绘工程、国土空间规划等重大工程、专项工作中,有关单位要主动引导青年科技人才服务主责主业,设立不低于5%的研究式调查以及战略研究、部省合作等项目,优先支持40岁以下的青年科技人才。部科技主管部门发布项目清单,相关成果可作为省部级科研项目业绩参与职称评审、岗位竞聘、奖励申报等。

  强化创新平台对青年科技人才培养使用力度。《具体举措》提出,国家级、部级创新平台科研骨干队伍中,40岁以下青年科技人才原则上不低于50%,鼓励青年科技人才担任学科建设带头人。创新平台设立的开放基金支持40岁以下青年科技人才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50%。

  给予更有力的支持,为青年科技人才“增动力”“减负担”

  作为科技创新的“潜力股”“好苗子”,青年科技人才处于职业生涯的早期,只有树立正确的用人导向,才能激发引导青年科技人才职业发展,调动他们的创新积极性。对此,《具体举措》完善青年科技人才培养、评价和激励机制,加强对青年科技人才的服务保障,源源不断释放青年科技人才的创新活力。

  《具体举措》提出,加大青年科技人才支持培养力度,组织开展业务革新优秀成果评选。对解决工程(专项)实际难题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在实践中有新发现、小发明、小创造、小革新等优秀成果的40岁以下青年科技人才予以表扬和奖励。每年评选30人(项)左右,部给予每人(项)3万~5万元奖金。

  《具体举措》要求,各研发单位要建立有利于优秀青年科技人才脱颖而出的选拔评价机制,积极设立本单位青年科技人才培养工程。部高层次科技创新人才工程青年科技人才可直接申报正高级职称评审,聘为正高级专业技术岗位满一个聘期的,可参加专业技术二级、三级岗位竞聘。各研发单位应鼓励并优先推荐取得自然资源领域基础研究重大进展、解决重大工程难题或作出重大贡献,以及驻岛、登峰、潜海等艰苦岗位的青年科技人才申报高级职称。

  该负责同志介绍,针对青年科技人才面临的“成长的烦恼”,《具体举措》完善自然科学领域的博士后培养机制。明确国家科技计划项目经费“劳务费”可根据博士后参加项目研究实际情况列支,支持博士后独立承担科研任务,鼓励联合培养博士后。支持优秀青年科技人才积极参与国际学术交流。对公派留学毕业后拟在国外从事一定期限科研工作的,允许回国履行服务义务时间顺延。鼓励青年学术带头人发起和牵头举办国际学术会议。各研发单位应将青年科技人才参与上述国际合作情况纳入青年科研人员考核绩效管理,为青年科技人才因公临时出国(境)提供便利。

  更好发挥青年科技人才决策咨询作用。《具体举措》提出,积极推荐高水平青年科技人才进入国家科技评审专家库。部各项科技创新评审、评估专家组中,45岁以下青年科技人才占比原则不低于三分之一。鼓励各研发单位职称评审委员会充分吸纳青年科技人才。

  “针对青年科技人才面临的非学术事务性工作繁杂等现实情况,我们提出减负行动等针对性举措。”该负责同志介绍,《具体举措》明确各研发单位要保证科研岗位青年科技人才参与非学术事务性活动每周不超过1天、每周80%以上的工作时间用于科研学术活动;部机关各司局原则上不借调一线科研人员从事非科研工作;要采取适当方式提高青年科技人才薪酬待遇。绩效工资和科技成果转化收益等要向作出突出贡献的青年科技人才倾斜,探索建立学术休假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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