促进煤矸石地面回填土地复垦

2024.03.12 中国矿业报   

  ——全国政协委员、中国矿业大学(北京)原副校长姜耀东谈煤矸石科学处置和高效利用

  ◎  本报记者 刘晓慧

  煤矸石是成煤过程中与煤层伴生的泥质岩石。随着原煤产量的提升,副产煤矸石的处置和利用问题也愈发受到关注。

  今年两会期间,全国政协委员姜耀东、中国矿业大学(北京)原副校长就煤矸石处置和利用准备了提案。

  “煤矸石地面回填土地复垦作为现阶段规模化无害处置最佳路径之一,仍面临针对性标准缺乏、监管细则缺乏、技术有待升级等问题。”根据姜耀东委员调研获得的数据显示,2023年,我国原煤产量46.6亿吨,同比增长2.9%。据测算,2023年煤矸石产生量8.25亿吨,同比增长2.1%;煤矸石利用量6.07亿吨,利用率73.6%,同比增长0.4个百分点。虽然我国煤矸石利用量和利用率稳步增长,但每年仍有不少的新增煤矸石堆存。

  “伴随煤炭产量的增加,煤矸石产生量逐年增长。大量煤矸石直接堆存占用土地,易引发地质灾害、大气、土壤和水体污染等系列生态环境问题。”姜耀东表示,煤矸石地面回填土地复垦不仅可以缓解土地资源紧张,还可以修复生态环境,降低煤矸石堆积土地占用及对环境二次污染,有利于实现煤矸石就地化、规模化、生态化利用。尤其在西部地区沟深坡陡、沟壑纵横,土地贫瘠,耕地资源稀缺,煤矸石用于西部地区黄土沟壑、露天开采内排土场、采煤沉陷区等地的地面回填土地复垦,是现阶段规模化无害处置最佳路径之一。在安全性、技术适应性、社会经济环境综合效益等方面也优于井下充填的规模化处置。

  “但现有煤矸石无害化处置利用规模和能力不能满足新形势下生态环境保护及煤炭清洁高效利用的要求。”姜耀东表示,“为推动煤矸石地面回填土地复垦,近年来,国家和地方相继出台了相关政策和标准,且具备较好的实践基础,但大规模推广应用还面临针对性标准缺乏、监管细则需要完善、技术有待升级等问题亟待解决,造成地面回填复垦造地工程质量差异性大,生态环境影响存在不确定性,仍有部分项目不采取预防、监测等措施直接回填,导致管理机构和当地居民对回填项目的影响和效果存在疑虑;同时由于跨区监管责任不明晰,部门间缺乏协同沟通,项目立项审批难、落地难的情况依然存在。”

  “适应新形势新要求的煤矸石地面回填土地复垦与地灾安全治理、生态环境修复融合技术以及高标准土地复垦区示范新技术有待加强。”他建议,构建煤矸石地面回填土地复垦标准体系,出台专门针对煤矸石地面回填土地复垦的国家标准,明确煤矸石地面回填复垦技术路径,建立煤矸石地面回填土地复垦环境监控的长效机制,出台地方煤矸石地面回填土地复垦技术规范,指导煤矸石地面回填土地复垦项目建设。“同时,要推进煤矸石地面回填土地复垦技术研发和示范。”他认为,要统筹煤矸石地面回填土地复垦与地灾安全治理、生态环境修复、新能源的融合发展,重点选取西部典型矿区,开展黄土沟壑区、露天开采内排土场、沙漠地区和采煤沉陷区的煤矸石回填土地复垦的技术研发和示范试验,打造高标准的农田、水土保持经济林、优质牧草地、城市用地、工业用地等土地复垦区,形成煤矸石治理典型示范标杆工程。

  “要出台煤矸石地面回填土地复垦监管办法。”他表示,要健全煤矸石地面回填土地复垦监管组织体系,加强监管能力建设,提升监管水平。推动自然资源管理、土地、环保、林草、农业等部门协同联动管理,对煤矸石地面回填土地复垦进行全过程监管,明确监管细则,构建奖惩机制。“要重点支持陕蒙地区开展煤矸石地面回填土地复垦项目。”他建议,将煤矸石地面回填土地复垦研究纳入“十五五”相关规划中,给予税收优惠、设立煤矸石地面回填土地复垦专项资金等支持,引导社会资本加大投入。协调自然资源等部门安排煤矸石地面回填土地复垦发展用地,出台土地批复和产业扶持政策,综合运用经济、行政、法律等手段开展土地供给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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