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3.29 中国矿业报
◎ 本报记者 吴启华
3月22日,国家发展改革委等八部门就加强矿井水保护和利用出台指导意见,意味深长。
这一天是第三十二届“世界水日”,3月22-28日是第三十七届“中国水周”。今年“中国水周”的主题是“精打细算用好水资源,从严从细管好水资源”。
众所周知,我国是一个水资源严重短缺的国家。我国人均淡水资源占有量远低于世界平均水平,水资源短缺已成为制约经济社会发展的瓶颈。
矿井水是矿产资源开采过程中的伴生产物,也是重要的非常规水源。推进矿井水保护和利用,对于保护地下水、减少矿井水排放造成环境污染、增加水资源供给和优化供水结构具有重要意义。
近年来,我国矿井水保护和利用能力不断提升,利用量持续增长,但仍面临区域发展不平衡、统计底数不清晰、政策标准不完善、技术装备不完备、保护利用不充分等问题。矿井水保护和利用面临的诸多问题,需要强有力的顶层设计加以指导。
记者注意到,长期研究矿井水资源化综合利用的全国政协委员、中国工程院院士武强,在2023年全国两会期间提出了“关于加强黄河流域矿井水综合利用在生态保护与高质量发展中关键作用”的提案,受到国家相关部门的高度重视和肯定。经过一年的调研和工程实践,武强对黄河流域矿井水全生命周期保护与资源化综合利用的具体路径和方法有了更深入的认识。今年全国两会期间,他明确提出建议:加强矿井水全生命周期保护与资源化综合利用的顶层设计,加强保护与利用的系统性和综合性;强化基础调查和评估工作,构建黄河流域矿井水全生命周期保护与资源综合利用基础数据库;建立技术研究与创新平台,集中优质资源开展关键技术攻关;调动企业积极性,在财政补贴、资源配置等方面给予政策支持;加强监管执法,严格制定相关标准规范。
此次指导意见出台后,武强认为,指导意见明确了不同井田类型保水开采需要采取的重要举措,提出了全空间、全领域、全流程系统实行矿井水智能、绿色、定向处理的具体要求,指明了矿井水在生产和生活利用、生态和农业利用两方面的应用场景,同时强调了健全统计计量考核制度、完善政策标准与税价机制等重点措施,在精准施策的基础上注重理念创新,将有力推动我国矿井水保护和利用工作全面快速开展。
另外,中国矿业大学(北京)全过程污染控制与循环经济研究所副所长章丽萍认为,指导意见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创新导向和市场导向,从矿井水源头保护、矿井水分质分级处理、矿井水分质供水梯级利用、体制机制及保障措施等方面提出了具体要求,对全面系统地指导和推进我国矿井水利用和保护,促进能源资源产业高质量发展,加快建设美丽中国具有重要意义。
记者去年在内蒙古、宁夏等省份采访时,曾就黄河流域干旱与半干旱地区矿山生态修复有关问题进行调查。相关专家表示,干旱区矿业废弃地生态修复面临的突出难题之一就是缺水,而且是缺稳定的水。
指导意见的出台,开启了矿井水保护和利用的春天。涉矿地区应以指导意见为蓝本,结合实际出台具体方案,把矿井水保护和利用放在更为突出的位置,加强统筹协调,把矿井水保护好利用好,有效缓解水资源短缺问题,推进矿业行业绿色转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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