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进一步加强矿山安全生产工作

2024.04.04 中国矿业报   

  ◎  本报记者 刘晓慧

  贵州省进一步加强矿山安全生产工作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近日发布,旨在全面落实贵州省委、省政府“富矿精开”战略决策,更好地统筹发展和安全,推动矿山行业安全高质量发展。

  实施意见提出,严格矿山源头管控,严格煤矿安全准入。针对非煤矿山严格源头管控,采矿权设置应符合矿产资源规划、国土空间规划、生态环境保护规划、产业政策、最低准入规模等要求。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应当充分考虑资源高效利用、安全生产、生态环境保护等因素,科学论证并确定生产建设规模,初步设计和安全设施设计应与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项目核准(备案)内容保持一致。矿产资源勘查应达到规定程度。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大中型金属非金属露天矿山、水文地质或工程地质类型为中等及以上的小型金属非金属露天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依据的地质资料应当达到勘探程度。在安全生产行政许可方面,煤矿、尾矿库、非金属地下矿山、设计边坡高度150米及以上的金属非金属露天矿山、中央在黔企业所属的金属非金属矿山的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审批由省级矿山安全监管部门负责。

  在推动矿山关闭退出和转型升级方面,实施意见提出,有序推进煤炭资源差、灾害重的市县整体退出,积极引导资源枯竭、与生态保护红线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等重叠且难以调整、不符合煤炭产业政策等的煤矿淘汰退出;鼓励大型矿山企业兼并重组和整合技改中小型非煤矿山企业,研究制定非煤矿山关闭退出、整合重组、升级改造“三个一批”实施方案,推动中小型矿山机械化升级改造和大型矿山自动化、智能化升级改造,加快灾害严重矿山智能化建设,打造一批自动化、智能化标杆矿山。

  同时,强化矿山安全科技支撑体系建设。加强矿山重大灾害预防与治理研究,组织开展战略性矿产资源安全生产等关键技术攻关,推动矿山信息化、智能化装备和机器人研发及应用。实施一批矿山安全类重大科技项目,研究创建矿山安全领域省重点实验室,强化重大事故风险管控,规范非煤矿山外包工程管理,加强停工停产矿山安全管控,提升监测预警处置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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