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建立矿业权出让收益分享激励机制

2024.06.06 中国矿业报   

  6月3日,四川省财政厅、自然资源厅、税务局联合印发《关于调整四川省矿业权出让收益分享比例的通知》,在全国率先建立矿业权出让收益分享激励机制,推动形成省、市、县共同参与战略找矿行动的联动格局。

  激励机制主要包括三部分内容。一是改革收益分配方式。按照“谁出资、谁受益”的原则,矿业权出让收益除中央分享40%外,将地方分享60%部分。二是合理确定分享比例。将矿业权出让收益的10%作为激励空间,并在分享比例上向市县和民族地区倾斜。三是明确细化操作流程。以矿业权出让权限和找矿项目出资主体为基础,明确谋划找矿项目、确定投入方案、组织项目实施等矿产资源勘查出让全流程操作细则。新分享比例从2024年7月1日起施行。

  激励机制的建立迅速激发市县找矿投入积极性。据初步统计,文件下发后,已有11个市县自愿出资1.6亿元(2024-2025年),用于实施28个找矿项目,改变了以往市县找矿“零投入”格局。 (赵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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