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资源部开展全国采矿损毁土地状况调查试点工作

2024.07.30 中国矿业报   

  ◎  本报记者 吴启华

  自然资源部办公厅近日印发通知,就开展全国采矿损毁土地状况调查试点工作加以部署。

  通知称,开展全国采矿损毁土地状况调查,是科学实施矿山生态修复的一项基础性工作,对于科学选择自然恢复与人工修复措施,有效盘活采矿废弃土地、促进煤矸石和尾矿等资源综合利用具有重要意义。按照部党组关于试点引路、分步实施的要求,决定先行开展采矿损毁土地状况调查试点工作,力争明年全面启动实施。

  通知要求,各省(区、市)依据《全国采矿损毁土地状况调查实施方案(试行)》,制订本省份试点实施方案,组织开展各项调查任务,全面摸清试点县(市、区)采矿损毁土地(含挖损、压占、塌陷)现状和底数,建立采矿损毁土地数据库并提交调查成果,为本省(区、市)调查工作的整体推进和全面启动实施全国调查工作探索经验、锻炼队伍、打牢基础。

  通知明确,由各省(区、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组织实施,选取工作基础好、积极性高、条件保障有力的县(市、区)进行试点。每个省(区、市)原则上选择3-5个县(市、区),试点期限为2024年7月-12月。

  通知按时间节点作出具体工作安排,还在加强组织实施、保障质量进度、及时跟踪指导、抓好安全生产等方面提出工作要求。

  此外,自然资源部组织编制的《全国采矿损毁土地状况调查实施方案(试行)》,随通知一并印发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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